永嘉老板冒名购买人才房后赠送给官员 纪委已介入
核心提示:
罗荣鹏是杭州一家阀门厂的专业技术人员。2011年初,他打算申请一套经济适用房,材料交上去,却被告知:他曾在永嘉买过一套“人才房”,不符合申请要求。
10多年前,罗荣鹏确实在永嘉工作过,可他没有买过房子啊。
罗荣鹏返回永嘉,查询后惊奇地发现:这套以他的名义购买的房产,实际所有人姓金,她的丈夫就是该人才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
日前,这起悬疑重重的案件在温州永嘉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问题人才房
在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手里
根据永嘉房管局的档案,2002年,曾有人以罗荣鹏的名义,购买了永嘉科技新村人才公寓1幢503室,房子面积110多平方米。
这套房产,是当年永嘉县政府为了吸引外来科技人才而提供的政策优惠房,只有符合严格指标的专业人才,才能申请这种福利房。
当时,罗荣鹏正好在永嘉一家阀门厂担任重要技术岗位,不过他表示,自己当年并不知道有“人才房”这回事。
罗荣鹏决定去他“曾经的房子”看一看。
登门后,罗荣鹏发现,房子已经被租出去了。根据租客提供的信息,房东名叫金某,再查下去,一个重要信息浮出水面——金某的丈夫谢某,当年就是“永嘉科技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系公职人员。
先冒名购买,后无偿相赠
老板自称和谢某是“朋友”
得知这一信息后,罗荣鹏试图“私了”,但双方对于具体补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今年5月,这件事情被曝光,永嘉县纪委、检察院介入调查。
经查,2002年,永嘉瓯北良工阀门厂(罗荣鹏并非该厂员工)取得了科技新村人才公寓第一期的一个指标,阀门厂的老板郑某,将这个指标无偿转让给了金某。
但金某不符合申购条件,于是,郑某找来了符合条件的罗荣鹏的材料,以罗荣鹏的名义申报、阀门厂实际出资,购买了永嘉科技新村人才公寓这套房子。
申购成功之后,郑某再将该房产无偿转让给了金某他们。
为什么要做这些事?调查中,郑某自称,他与时任“科技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的谢某是朋友关系。
案子已二次开庭
关键问题依然迷雾重重
查清基本事实后,永嘉检察院对相关人员提起公诉,不过,案件经过两次开庭审理,依然没有宣判。
记者了解到,按照当年的相关规定,申报这种政策优惠房需要提交很多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证件的复印件。此外,还要带上证件的原件,由永嘉科技新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对。
那么,当初郑某以罗荣鹏的名义申购,这些材料从何而来?如果是假材料,又是如何通过审核的?
相关部门表示,由于当年的“永嘉科技新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早已撤销,这些具体原因现在已不得而知。
另一个关键问题是,郑某和谢某仅仅只是朋友关系吗?对此,相关部门称,此案还在审理中,不便透露。
昨天,记者也电话联系了罗荣鹏,他说自己现在北京,这件事不想多谈。
“你不知道具体情况,你们知道结果了,记得告诉我。但我现在很忙……”说完便匆匆挂断电话。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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