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有利于重塑温州借贷生态

2013年12月06日 16:13:28来源:科技金融时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访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

  多次到温州实地调研,全程参与《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论证、修改、审议等工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对于《条例》的出台,他认为,此前温州民间融资本身存在的问题,为了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民间融资风险,促进民间资金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温州民间融资存在立法的需求。另外,国务院在批准温州“金改”之初提出十二条金改任务之一要求制定地方性文件引导规范民间融资,所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把《条例》的制定纳入2013年立法计划。

  “《条例》作为国务院授权制定的首部全国地方性金融法规,同时也是全国首部民间融资法规,对于总结温州‘金改’经验,保障‘金改’成果具有巨大作用。”任亦秋说,《条例》明确了民间融资方式,民间借贷、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也解决了民间融资服务主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怎么做的问题。

  《条例》中规定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可以接受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委托,从事收集、统计民间融资信息,对民间融资进行风险监测、评估,发布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即“温州指数”。任亦秋认为,温州指数的发布对民间融资指导意义重大,数据采集面广,编制科学,实时发布,让借贷双方心中有数,是温州民间融资利率的风向标。

  温州民间借贷存在量大、面广、分散、隐蔽、风险大等特点,原来缺乏监管,任亦秋认为,《条例》中提出的备案登记制,可以使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条例》中规定该登记的不登记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对履行民间借贷备案义务的当事人予以政策支持,包括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备案材料视为证明力较高的证据和判断借贷合法性的重要依据等。

  “有人怀疑备案登记能不能达到规范民间融资的目的,我认为《条例》的经济学意义不是仅仅靠法律责任和政策支持能做到的,而是搭建阳光化、规范化的借贷平台,有利于重塑温州良性的借贷生态系统。”任亦秋说。

  “《条例》的出台是大家辛勤劳动的成果和智慧的结晶”任亦秋说,在《条例》制定过程中省金融办,省法制办,省人大法工委,省人大财经委等都提前介入,反复地进行沟通、调研、修改、论证,并多次赴京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汇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直至11月22日经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陈聪明 |编辑: 项小舞|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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