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检跑10趟 “设卡者”被书面效能告诫6个月
核心提示:由于多次设“卡”刁难,导致企业办年检花了1个多月、跑了10趟,刘某某受到书面效能告诫6个月,不但扣光年度考核奖金,还被建议调离现工作岗位。
温州网讯 近日,鹿城区纪委发出两张“黄牌警告”,向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者敲响警钟!
其中一张“黄牌”发给鹿城工商分局站前工商所年检经办人刘某某。由于多次设“卡”刁难,导致企业办年检花了1个多月、跑了10趟,刘某某受到书面效能告诫6个月,不但扣光年度考核奖金,还被建议调离现工作岗位。
另一张发给双屿街道副主任黄某。由于无故拖延时间、效率低下,导致企业耗时半年才退成一笔保证金,黄某被书面效能告诫3个月。
案件1
办年检跑10趟,“一章难求”
前段时间,由于企业年检到期,鹿城一企业法人林某到鹿城工商分局站前工商所办审核手续。
“本以为很简单,一天就能办完的事,没想到跑了这么多趟,还老要看脸色,想想都打怵。”一个多月后,年检手续总算办完,林某说起这一路经过,十分无奈。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简单事变折腾?记者昨天通过采访,还原事情始末。
第1趟 需要银行明细单
经初审,林某企业的年审材料被转到所长室签字盖章。所长发现缺银行明细单,要求补齐单据。第一趟无功而返,林某责怪自己办事“不老到”。
第2趟 还需会计来解释
林某带着银行明细再次找所长,所长外出,交代该所工作人员刘某某办理。刘某某审阅后,表示公司年检报告有问题,其中约80万元现金挂账资金去向不明。“刘某某说和我讲不明白,得叫会计来。若果真如此,叫会计跑一趟也无妨。”林某讲述。
第3趟 还需补充资料
林某和公司一名男会计一道找刘某某,不料刘某某和这位会计就“怎么做账”发生争吵,引来坐在隔壁办公室的副所长。副所长“圆场”后,让林某和该会计先回去按要求准备有关资料。突如其来的状况让林某傻眼:“会计也给叫来了,怎么不好好解决问题,反倒吵起来?”
第4趟 指出又一问题
一星期后,林某找刘某某。刘某某再次询问资金去向。林某说用在进货上了。刘某某表示,直接把现金打给个体户是违规行为,要处罚。“我很纳闷,到底有哪些问题、该怎么解决,为什么就不能一次说明白。”林某讲述。
第5趟 还需更换会计
次日,林某去找副所长,副所长让其找刘某某。刘某某又询问资金去向,并说林某公司那位男会计不行,继续这样做账会出问题而且年检永远通不过。在此情况下,林某询问刘某某能否介绍会计。刘某某当即给出一个会计介绍人的电话号码,让林某联系。
第6趟 还需法定代表人自己解释
林某公司另一名会计(上述男会计之母)得知之前发生的事后,到工商所找所长询问企业年审事宜。刘某某说该企业审计报告和账目不符合要求,要求法定代表人过来。“原先是跟我讲不明白,要会计过去,现在又变成会计不行,要跟我谈。”林某苦笑,办个年检真心累。
第7趟 还需“抵消”挂账
次日,林某和女会计找刘某某。刘某某说,把现金存到银行户头“抵消”挂账,再把这笔现金账目拿到所里就行了。“也许是所长起了作用,事情似乎‘有头’了,我竟有点受宠若惊。”林某讲述。
第8趟 还需重打对账单
次日,女会计找到刘某某,刘某某表示,现金没有全额存入,而且银行对账单样式不行,得重打。双方对对账单样式问题存在争议,女会计认为刘某某在故意刁难,当场找所长投诉,叙述了事情经过。所长要求刘某某将所需材料予以一次性书面告知。
第9趟 所长出面协调
女会计约林某一起向所长反映年检经过及更换会计的事。所长建议企业把剩余金额补齐存入银行账户,并把该企业年检的事转交给副所长办理。
第10趟 盖章通过年检
企业在银行存入剩余金额,到站前工商所盖章通过年检。此时,距第1趟已经一个多月。采访中,林某说:“事情是搞定了,回想起来却挺心酸。”
案件2
不花半年,退不成一笔保证金
退个税收保证金要多长时间?鹿城一家集团的负责人亲历后的答案是:半年。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几年前,某公司买了鹿城区总部经济园一处办公用房,根据当时签订的协议,入园企业要缴纳税收保证金200万元,如果企业三年内纳税总额不低于600万元,双屿街道就要退还这笔保证金。
两年后,该公司将85%的股份转给某集团,企业名称随之更改,并纳入该集团。而该集团三年纳税超过600万元,符合退还200万元保证金的条件,于是要求将税收保证金抵集资联建款。
今年3月,房管部门办好该办公用房产权证,并交与双屿街道保管,但双屿街道以保证金退还尚有争议为由,拒绝将产权证提供给该集团。
事实上,今年1月,该集团曾向双屿街道打报告,请示解决这一争议,但双屿街道一直没有答复。直到4月17日,双屿街道才向区政府上报有关材料,获区政府批示“同意按纪要意见办理”。
然而这仅仅是个开始。在之后长达两个月时间里,双屿街道没有按照区政府批示意见立即办理,而是以需要对该公司股权变更先作认定和需要特别定制补充协议约束该集团交易房产为由,拖延办理。这期间,也没有向区政府汇报。
直到6月18日,鹿城区纪委介入调查后,双屿街道副主任黄某才到地税鹿城分局就产权办理与税务对接,与区财政局就企业名称变更、股份变更及退税200万元认定进行确定。
该集团从今年1月提出诉求,到7月退回保证金、拿到产权证,花了足足6个月。
经调查核实,双屿街道副主任黄某在此事办理过程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拖延时间、效率低下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黄某书面效能告诫3个月的处分。
记者手记>>
对“庸懒散慢”须坚决“亮剑”
“庸懒散慢”、故意刁难,这些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企业和群众最反感。对此,我市毫不含糊地开展整治,近日发出的两通书面效能告诫即传递出这样的信息——谁敢踩“高压线”,就拿谁是问,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种种,实际上就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一个机关效能作风的老大难问题。于老百姓而言,效能作风问题令人反感,不光是它让人心理感受不好,更因为它真折腾人、真耽误事。于温州赶超发展而言,效能作风问题是必除的“顽疾”,不但因为它影响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推进,更因为它影响温州在区域竞争中赢取主动权。
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必须坚决“亮剑”。日前,我市推出31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9大问责措施,并公布效能投诉专线,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线索,一系列动作亮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零容忍”的态度。
整治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必须常抓不懈。两通书面告诫只是一个开始,今后还须保持严打态势不放松,一旦接到这类投诉就应认真查办,一经查明属实就应从严从快处理,该告诫的告诫,该问责的问责,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儆效尤。同时,要注重形成长效机制,既看干部的表现,更看群众的评判,痛打典型不含糊,具体问题也决不马虎。
处理结果
效能告诫6个月,奖金扣光、建议调岗
经调查核实,鹿城工商分局站前工商所刘某某,在经办企业年检中未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工作方式简单,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损坏了公务人员形象。鹿城工商分局站前工商所对工作人员落实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监督不力,管理不力。
对经办人刘某某予以书面效能告诫6个月,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建议鹿城工商分局将其调离现工作岗位。
同时,对鹿城工商分局站前工商所予以通报批评,责令该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大对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责令鹿城工商分局积极整改。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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