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洪哥帮”犯罪团伙案宣判 涉案人员超80人
核心提示:以李某等人为首的龙港“洪哥帮”涉黑犯罪团伙案在苍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某等3人因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分别判处十四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其他39名被告人分别依其各自所犯罪行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十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
温州网讯 昨天,以李某等人为首的龙港“洪哥帮”涉黑犯罪团伙案在苍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某等3人因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分别判处十四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其他39名被告人分别依其各自所犯罪行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十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份至2012年6月份,被告人李某、吴甲、王某、吴乙(另案处理)合股在苍南县龙港镇上中村一带开设赌场。其间,被告人李某、吴甲、王某、吴乙等人利用自己的影响力,逐步吸纳、拉拢本地及外地来苍南的大批社会闲散人员,参与赌场的经营活动,并为此购置枪支、砍刀等器械,组织人员武装护赌,形成以被告人李某、吴甲、王某和吴乙为首,以被告人黄某等人为骨干,以被告人侯某等人为普通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赌场组织人员固定、结构清晰、分工明确,并以赌场获利为主要经济来源,用于维系和促进整个组织的运转及进一步发展壮大。
该犯罪团伙以赌场为据点,采用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实施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该赌场还拉拢、收买龙港镇综治巡逻队员参与为该赌场通风报信。同时,该赌场还利用综治巡逻队员在110出警中的作用,打击、排斥其他赌场。据查实,涉案综治巡逻队员共从赌场获取通风报信的酬劳近10万元。
2011年下半年开始,为提高赌场实力和威慑力,李某等人购置枪支用于武装护赌。在赌场经营期间,该犯罪团伙通过油漆泼门、故意毁坏大门、油漆写字、贴身跟随、非法拘禁等方式追讨高利赌债,还多次因琐事纠纷与他人发生火拼,造成人员受伤和财物损失。另外,据查明,该犯罪团伙还多次容留他人在团伙成员租住处吸毒。
据了解,该案先后被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历时一年之久方告侦破。10月31日,上述42名成员被押上法庭受审,该案全部涉案人员有80余名。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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