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重污染天气实行三级预警 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2013年12月26日 06:29:30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启动Ⅱ级响应时,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停驶公务车15%以上

  温州网讯 昨天,温州市长陈金彪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温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预案提出,成立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以城市为主要预警单元建立分级预警制度,提高城市大气重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降低污染指数,减少污染程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大气污染、PM2.5等问题是时下国内聚焦的社会热点。由于我市三面环山的地理位置特点以及春冬季节静风频率较高、降水偏少气象的影响,易造成污染物扩散受阻,集聚在城市上空。今年入冬以来,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环境空气质量和人居健康。

  预案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分别对应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措施。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经监测或预测,辖区未来48小时AQI在201-300之间的,为三级预警;辖区未来48小时AQI在301-450之间的,为二级预警;辖区未来48小时AQI在451以上的,为一级预警。

  在启动Ⅲ级响应时,我市将发布公众健康提示,提醒公众特别是特殊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强扬尘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增加重点行业环境监测频次等措施。启动Ⅱ级响应时,将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强制性减排措施,强制火电等重污染行业减少污染排放15%以上,加强工地、道路、渣土和砂石车辆扬尘管制,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烧烤等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车15%以上。启动Ⅰ级响应时,将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有所强化,特别是重污染行业减少污染排放30%以上,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车30%以上,并加强道路行人的防护,必要时发放防护口罩,同时加强应急救护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温州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系列文件、《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系列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的意见》,讨论研究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书面听取了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汇报。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记者 吴勇 |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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