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启动公立医院改革 一张图看懂医院收费新行情

2013年12月26日 07:30:17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12月31日正式启动,按照“一减二调一补”的原则,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费,破除长期以来饱受诟病的“以药养医”旧机制。

  温州网讯 温州公立医院改革将于12月31日正式启动,按照“一减二调一补”的原则,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费,破除长期以来饱受诟病的“以药养医”旧机制。市级医改范围包括5家市级公立医院,4家附属公立医院也同步执行。卫生部门经测算,药品零差价、调整医疗服务不会增加患者经济负担。

  医改有疑问不妨看这里

  (市卫生局针对公立医院改革进行解答)

  问:为什么要进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答: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性改革调整公立医院的收费结构,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激发运行活力,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突出问题。

  问:调整后,挂号费预收制度有无变化?

  答:在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同时,对原挂号费预收制度进行调整,把原“预收门诊挂号费10元”调整为“预收门诊诊查费20元,就诊后多退少补”。

  问:调整后的医保政策将有哪些变化?

  答:在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同时,对按规定调整后的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

  问:为什么公立医院改革要调整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答:我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的是2005年版的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收费标准偏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破除“以药养医”,引导医生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抗生素的使用;二是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护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问:这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群众是否得到实惠?

  答:根据省政府的要求,这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统筹兼顾”,在实行药品(除中药饮片外)零差率销售的同时,适当提高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床位费。这个适当提高,是建立在物价、财政、卫生等多部门共同调研、反复测算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提高的总差价不超过药品零差率产生的差价。

  根据测算,对药物依赖性较强的门诊病人医药费用有一个较明显的下降;对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劳务要求较高、药物依赖性不强的住院手术病人,医药费用可能有所增加。为减轻部分特殊病种患者负担,对血透、腹透等个别项目不进行调整,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医院最高15%药品加成被取消

  五项医疗服务费用价格有调整

  昨日,我市确定了市级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此次市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是取消药品加成,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提升医疗人员的劳动价值。通过采取药品零差价销售、调整医疗服务费用和社保政策、增加政府投入补助手段,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的新机制,使医院回归公益性。

  改革后,除中药饮片之外的所有药品,均实行零差价销售,切断了医疗机构和药品的关系。这就意味着,原本医院最高15%的药品加成机制被取消,所开具的药品均以成本价格销售,由省卫生厅招投标统一引进,各家医院销售的价格都相同。“尤其是高价的进口药、抗癌药品,加成制度取消后,这些药品的价格将明显下降。”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郑云蒸透露,该政策可以推动医生在治疗过程中,能够合理用药。

  药品降价之余,医疗服务费也有所调整。五项收费有所调整,包括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和床位费。根据医药价格改革方案,治疗项目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30%,口腔治疗费上调10%,手术费用上调25%,床位费、护理费均有不同程度的调价。而血透、腹透价格暂不调整。

  门诊挂号在挂号费、诊查费两个项目的基础上,新增了药事服务费,普通门诊费用由原来的3元调整为10元。同时市级医改启动后,预收门诊挂号费由原来的10元增加至20元,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市级医改不会引发“变相加价”

  门诊、住院费经测算均有下调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基数,是以2012年市级医院药品差价的90%为基准,剩余部分将通过政府投入和其他方式进行补贴。“这次医改是在不增加市民负担的基础上,对市级医院收费结构关系的调整。”市卫生局规财处处长金伟光说。

  药价降了,但医疗服务费也进行了调整,是否为“变相加价”?对此,金伟光处长称如果患者均次挂号开药的费用超过50元,那么患者花费比原来就少了,而对于消费50元以下的患者而言,费用较之前有细微的增幅。

  医改前期,我市卫生部门为市级医院的门诊均次费用、药比指标进行了测算。2012年,市级医院人均门诊费用为195.55元,而医改后,人均费用将下降致191.58元,下调幅度为2.03%,涉及药费的降价幅度甚至高达11.6%。在住院费用方面,即便医疗服务费上涨,测算后也比原来微降0.05%。

  金伟光称,我市坚持控制人均医疗费用,即使医改后,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门诊人均费用增幅不得超过3%,住院均次费用年增幅不得超5%。

  医疗服务费纳入社保支付范围

  30日晚进行系统调试目录切换

  值得关注的是,医改启动后,与之相配套的《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也启动。药品零差率的同时,按规定调整后的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治疗费和手术费等医疗费用,均被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有了社保的保障,新医改不会为患者添负担。

  根据方案,2014年4月1日起,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离休人员)入住普通病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床位费支付限额由原35元/日调整为45元/日,离休人员由45元/日上调为55元/日。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也作相应调整,分别为200元-600元不等。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时,将从现行以医疗项目付费为主,转为实行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按项目、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项目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结算办法,对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产生的总医疗费用(包括普通门诊、规定病种门诊、住院和其他医疗费用等)实行总额预算管理。

  目前,市中心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将于12月31日起正式启动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同时,包括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等4家附属医院同步启动改革。而解放军118医院和康宁医院也自愿参与医改,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

  据悉,12月30日晚10时,参与医改的省、市级医院将进入系统调试阶段,近4500条目录和收费项目要进行价格调整,31日医疗收费正式按照医改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记者 张雅丽 |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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