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揭秘成都租车业困局:丢车不报警 GPS定位“偷”回来

揭秘成都租车业困局:丢车不报警 GPS定位“偷”回来

华西都市报 2014-01-14 09:40:05

  找到只算车损险宁愿早点“偷”回来

  春熙路附近一家租车公司老板孙明(化名),这几天购进了一批新车,虽然每辆都买了保险,但他仍不放心,“并不是车子被卖,保险公司就会赔。”孙明说,想赔必须走报警程序。按照规定,警方立案寻找须满两个月,确认找不到后才会开具相关证明,租车公司才能申请车辆盗抢险的理赔。

  但找到并非是值得高兴的事,“找回来的话,只能申请车损险。按照标准,只有外观损伤属于赔付范围。如果内部零部件破损或更换,则不予赔付,这部分损失只能由我们公司自己咽。”

  某保险公司负责车险的吴小姐证实了这个说法,“类似情况确实存在,平心而论,租车公司还不如车子找不回来。”为了不陷入赔付困局,自己“偷”回来,便成了租车公司“先发制人”的利器。“如果我们动作够快,车子可能还没被弄烂就回来了。”孙明叹了一口气。

  车被倒卖更麻烦“偷”回来对质心不虚

  在孙明看来,因为是自己的车子,用“偷”这个字并不恰当,“偷”的行为看似理直气壮,其中也有无奈。如果只是租车人故意不还车不续费,那么“偷”车倒还简单,“他一看就知道是我们开走的,类似的情况过后,我们从来没被对方找来过。”

  如果被租车人抵押或转卖给了第三方,就会有点麻烦。孙明说,公司一般会先出面协商,对方通常会以自己也是受害方为由拒绝放车,“这样的话,我们还是会考虑下手‘偷’。他跟租车人交易的价格远低于车子本身,他肯定知道是黑车,不知情的可能很小,本身就理亏。我们‘偷’回来后,就算他报警找到我们,在民警面前对质,我们也不虚。”

  像特工007一样“偷”车,孙明并不觉得刺激,反而露出一丝苦笑,“哪个会愿意偷?但眼前丢了车,家家公司都这么做,也没得更好的办法了。”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