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郑俊杰 2014-02-15 08:23:59
核心提示: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为《细则》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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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点击查看全文) 定于3月1日正式施行,与其配套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点击查看详情)14日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本月21日。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计划将于本月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争取与《条例》同步施行。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共6章37条,涉及民间融资服务主体、民间借贷、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多个方面内容,对《条例》中内容进行细化和补充。该文稿现已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温州网”及“温州市金融办门户网站”公布,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更好的意见与建议,可通过发电子邮件、寄信件与发传真三种方式向市金融办反馈。

  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称,《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是我市“金改”工作的一个重大突破,在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防范和化解民间融资风险等方面实现了一些突破,为推动民间融资步入法治的轨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去年9月份,我市开始着手《实施细则》的制订事宜,已陆续举行了10多次意见征求会和细则研讨会。此外,目前我市正在制订《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相关操作指引》,对民间借贷备案、定向债券融资、定向集合资金募集等方面的操作流程等内容作进一步明确。

  意见与建议反馈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qkfsd@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寄至:温州市高新园区企业研发总部大楼1813室市金改重点项目办收,邮编:325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细则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0577-88967726。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戴玮|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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