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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专门网购“低标高卖”商品 多次投诉获赔上万

成都商报 2014-03-01 05:45:08

  

制图吴青松

  一台电冰箱网站上宣传价格为1499元,点击付款却发现变成了1699元;按摩器海报是299元,实际支付金额却变成了398元……

  从去年初开始,成都市民唐先生在京东商城买了9次商品,花了不低于两万元,而交易物,专门就是这类“低标高卖”的商品。凭借购物后对京东“价格欺诈”的投诉,唐先生不仅要回了买东西的钱,光赔偿就从京东商城拿了1万多元。但去年9月,唐先生在索要赔偿时第一次遭到了拒绝,原因是“异常消费”。

  买到“低标高卖”商品该不该赔?

  一个吸尘器、一台电冰箱、两台按摩器、一个移动硬盘。从去年7月30日至8月20日,唐先生在京东商城消费了4次、花费了4344元。而买的这4样商品,都存在一个共性,那就是京东商城网页上的宣传价格比其实际支付金额要高。例如,电冰箱用1499元的低价海报进行促销宣传,点击海报生成的订单却是1699元,实际支付金额1699元。而在京东商城首页上的京东快报的促销信息中看到的一款599元活动商品1T移动硬盘,点击这款1T移动硬盘的图标,页面却跳转到了1.5T移动硬盘页面,实际支付金额1050元。

  物价部门:

  涉嫌价格欺诈,责成退498元

  购物时,唐先生截图或拍下视频,等货到了、发票有了,就通过网络等方式展开维权,投诉京东商城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成都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与武侯区工商局分别受理了他对京东商城的投诉,“2013年9月5日我们开始调查的。”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庞启忠告诉记者,“最终是由唐提供的购物视频,确定京东商城涉嫌价格欺诈,并进行了处罚。”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京东商城的行为构成《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二)项所列“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价格欺诈行为,因此责成京东商城退还价格差价498元,并处以5倍差价的罚款。从行政处罚书上可以看到,京东商城在10月13日已经退还了价格差额给唐先生,且向物价管理部门出示了退款凭证,而后缴纳了249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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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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