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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专门网购“低标高卖”商品 多次投诉获赔上万

成都商报 2014-03-01 05:45:08

  当事人说:

  网站有瑕疵, 我想把它纠正过来

  唐先生现在已经是京东的钻石会员,从事建筑行业工作,今年26岁。对于自己是否是一个职业的打击“低标高卖”的社会人士?唐先生没正面回应,只是说,“我不知道,我只是依照国家法规,既然国家有规定,他们就应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唐先生告诉记者,他之所这么做,是京东这种行为违法成本很低。“我这么做主要原因是我要用这个东西,第二既然他们价格有问题,我就想买下来。”唐先生做了一个比喻,手脏了就要洗手,“它是一个瑕疵,我想把它纠正过来。”

  唐先生承认,通过工商调解,自己最终拿到赔偿的约有4次,而这次,是他第一次没有拿到翻一倍的赔偿。

  京东商城:

  欢迎来监督,但不支持异常消费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了京东商城负责媒体公关的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本次是京东与工商一起发现了唐的异常消费,就没有赔偿了。

  同时,他向记者发送了一条关于京东商城对于此事的回复信息:“京东一直注重消费者的利益和体验,我们尊重和感谢消费者给我们指出不足。与此同时,我们也在不断加强自身的排查和管理,并要求第三方卖家加强排查和管理。如果因失误给顾客带来了不良影响,我们也会在第一时间致歉,并对用户表示一定的补偿。我们欢迎正常消费者和市场的监督,但不支持异常消费的行为。”

  成都商报记者张舒王楠

  新闻纵深

  省高院法官:

  这是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针对这起索赔,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施家蓉表示,京东的标价与真实收费价格不一致,这是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施家蓉介绍,目前,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未对“知假买假”者如何赔偿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职业打假人”更没有明确规定如何界定。

  此外,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发布案例指导,该案中法院支持了“知假买假”者,施家蓉表示,最高院的案例指导并非司法解释,因此不是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对于各地法院做出裁判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省高院成都商报记者孙兆云

  原标题:专门网购“低标高卖”商品多次投诉价格欺诈获赔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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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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