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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消保委:检查商品而拆封仍适用"无理由退货"

东方网 2014-03-12 16:52:16

  上海市消保委建议:截屏保留证据

  针对网购维权难的现状,上海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应认真仔细阅读商品描述,关注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条款说明。由于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无法见到商品实物,只能通过文字描述或图片等了解有关的商品信息,因此消费者在网购前应尽量充分了解信息,树立适当的消费预期。

  同时,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应注意采用网络截屏等方式保留对广告、交易记录等关键信息的截屏,以便发生纠纷后据以维权。

  此外,体察同时发现,部分网络经营者的交易条款、售后服务条款、退换货政策等条款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现象;部分网络经营者没有在页面上披露其经营地址,个别披露的促销价格有失真实。

  据悉,这份网购消费体察调研报告是由上海市消保委和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组建联合课题组,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期间进行的,主要针对50家经营日用百货、纺织服饰、母婴用品的网络经营者以及银行网上商城和团购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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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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