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陷入“死循环”部门承诺出台解决细则

来源:温州网作者: 戴玮 2014-10-09 20:52:39
核心提示:毛毅坚说,三个部门已经把想法和思路抽丝剥茧,非常重要的是,他们的思路抽出来之后,市政府就是织布的人,把这个丝织成线,这个布就是文件的出台。
查看评论
加载视频hellip;

  温州网10月9日讯 (记者 戴玮) 市民陈先生近期想给父母留下的房子办理一份遗产继承手续,房产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去部门办理的时候,由于国土、规划、住建三个部门的法规相互冲突,过程陷入了一个死循环。记者了解到,在鹿城区仰义以及藤桥片区,与陈先生情况类似的有几十户。【详情

  10月9日上午温州网《代表在线》栏目邀请到温州市人大代表郑奇芳;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系主任、市政府法律顾问毛毅坚;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处长姜亮;温州市规划局法制处处长钱向光;温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登记中心主任黄齐,做客演播室,探讨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

  部门:历史问题难调查 办证陷入死循环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处长姜亮介绍,陈先生的情况属于农村宅基地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是比较特殊,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一类,加上陈先生的父母,也就是原来的权利人,已经死亡,情况更加复杂,涉及到继承人怎么样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目前,局里正在对这一类问题进行调研,类似问题的相关处理细则将在10月底出来。

  温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登记中心主任黄齐也赞同国土局姜处长的看法,由于宅基地历史问题就已经相当复杂,加上陈先生还涉及到继承,确实会陷入政策法规的“死循环”。之前,住建部门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市政府要求三个部门要仔细的调研,把各自调研的成果给市政府作为一个参考。

  温州市规划局法制处处长钱向光认为,首先房屋土地对百姓来说是大事,各部门理应帮助解决,但他也认为,规划部门的介入可能会给问题的解决起到反作用,因为事件中的房屋是在相应的规划法规出台之前就有的,只要搞清楚两个问题就不会陷入“死循环”。钱向光说,《物权法》规定,继承发生的时候物权就自然生效。土地证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如果死亡以后,土地使用权就是他继承人他儿子身上,但这个事情,还得搞清楚房子是否是合法建筑。

  代表:政府部门不应该惧怕历史遗留问题

  温州市人大代表郑奇芳认为,陈先生的事情绝对不是个案,各部门的“严谨”或者说死板,是造成问题难解决的症结所在。但是有关部门超越法规是违法,部门都有自己的道理,但是难道是百姓错了吗?为什么百姓要承担责任。

  郑奇芳说,当前的问题首先是一个体制的问题,各个部门管理的过程当中都是各自为政,这是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所有的行政部门行政的时候,执政的理念应该是以人为本,百姓的实际困难不解决,就不能叫以人为本。第三,各政府部门在碰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时候不敢去解决它,这个时候就需要“老大”出面,政府有没有针对群众之间的问题,逐个逐个的去解决它,不让现在为将来留下遗留问题。

  同时,郑奇芳认为,解决了陈先生个个案,并不是真正完结,各部门仍应该合力,将遇到的问题提交给市政府,催促市政府把条例早一点出台,解决面上的类似问题。

  专家:部门调研的“丝”需政府去织成解决问题的“布”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系主任、市政府法律顾问毛毅坚首先肯定,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毛毅坚说,国土、住建、规划者三个部门已经把他们的想法和思路抽丝剥茧了,非常重要的是,他们的思路抽出来之后,市政府就是织布的人,把这个丝织成线,这个布就是我们说得文件的出台。丝已经有了,布要市政府尽快的织出来。

  毛毅坚说,今天已经把他们处理问题的思路,规划部门已经讲得非常明确的,对于报道的问题,节目之后也可以让陈先生一起参与协调,和部门面对面去谈。你手续有哪些没有哪些,你找不到的话我们可以提供相应的思路可以,有关部门可以去做到这一点,来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戴玮|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