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签约缴费土地无法获批 现在批了却是别人的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叶锡环 2014-11-25 07:22:36
核心提示:11年前签约缴费,用地项目却无法获批;11年后用地获批,已被转让给别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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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在建新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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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10时,温州网邀请市人大代表王茂法、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等嘉宾,就市区11家企业在瑞安马屿置地建厂房遭遇困境话题展开探讨,敬请关注。读者可以发布微博@温州网代表在线,或者拨打新闻热线88817266、88097055参与互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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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2003年,市区11家眼镜企业受招商政策吸引,赴瑞安马屿签订办厂合同,共受让140多亩土地缴付500多万元土地转让金,后因政策变动,土地无法获批。当时镇政府承诺,土地一旦获批办好手续,马上通知他们进场施工。

  今年,这些企业主终于等到土地获批的消息。然而,原本属于他们的厂房用地,该镇已通过招拍挂方式转让给别的企业。

  这些企业主称,当时双方已经签订合同,而且预交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工业用地怎么说没就没了?当地镇政府表示,这些工业用地是采取另外一个项目报批的,与这11家企业无关。目前,镇里暂无其他工业用地,只能退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预付款及利息,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驻新建工业园区并购买标准厂房。

  协议签好了,用地却批不了

  近日,余先生以微信形式给《代表在线》栏目写信,称2003年瑞安市马屿镇通过在媒体刊登广告,以及在北京和温州召开眼镜展等方式进行招商引资。当年,市区11家眼镜企业大多没有生产场地,再加上招商引资政策比较优惠,于是决定签订马屿眼镜工业园区用地协议书。

  按照入驻园区有关规定,余先生注册成立了“瑞安市华辉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并与当地政府成立的马屿镇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协议约定,园区出让给华辉公司土地11.475亩,综合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亩7.6万元。在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华辉公司按约缴付了50%土地转让金共计43.6万元。

  其余10家企业也在规定时间内,缴付了50%土地转让金。协议约定,在马屿镇政府供地手续办理完毕、取得土地批文后7天内,11家企业必须缴清余下的50%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不料,过了半年左右,马屿眼镜工业园区土地仍无法获批,园区建设从此搁浅。余先生说,此后他们每年都去两三趟,咨询园区土地批复情况,多名镇领导均表态,政府一定会兑现承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用地批下来了,却被转让了

  直到1个月前,余先生等人意外获悉,原本属于他们的工业用地已经批下来了,但镇政府通过招拍挂方式转让给了别的企业,而且园区已经进场施工。

  11月3日,余先生等人再次来到马屿镇,要求偿还土地使用权。他说,当时一名分管工业副镇长表示,此事肯定会帮助解决,一周后将给予回复。结果,余先生等人等了半个月还是没有音讯。

  在长达11年的等待中,该地块土地价值从当年的每亩土地使用权转让金7.6万元,涨到了现在的40万元。

  11年的时间,不是谁都能耗得起。其间,有企业主无奈要求退还部分土地转让金预付款。2009年1月15日,其中一眼镜公司与马屿镇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为此重新签订了一份协议。

  该协议显示,因国家土地政策因素导致2003年8月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法执行。鉴于该公司在金融危机遇到实际经济困难问题,双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商定,该公司2003年缴付的26万元土地预付款退还20万元,保留6万元,不计银行存款利息。双方重新签订协议后,在今后解决土地问题上同其他企业统一处理。

  账户冻结了,核查沟通又搁置了

  11月20日,《代表在线》栏目记者来到马屿镇,在余先生所说的原马屿镇眼镜工业园区地块,土地已经被平整,数台打桩机在施工。

  瑞安市马屿镇分管工业的副镇长金丽云说,目前该地块在建的是浙江瑞安眼镜光学服务平台,占地面积共210亩,2013年通过省里重大产业项目审批,属于温商回归重大项目。今年6月份进场施工,土地通过招拍挂方式转让,价格为每亩40万元。

  “这个服务平台由马屿人在外经商老板分批建设,总投资10.5亿元,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金丽云说,目前已经有30多家企业进驻,招商仍在进行中,地点位于葟社社区岳一村。

  记者问:“这块地是不是温州市区11家企业原先的工业用地?”

  金丽云表示,该服务平台包含这11家企业的原先规划用地,但现在申报获批的是另外一个项目,而不是当时的眼镜工业园区。

  记者再问:“该地块在招拍挂时,事先有没有告知这11家企业?”

  金丽云说,没有,也没必要。因为该服务平台招商引资的条件是,必须有一定的眼镜销售规模、多年平台运作经验,而且是瑞安在外经商的企业,这11家企业不符合该项目设定的招拍挂条件。

  “半个月前,余先生等人第一次跟我见了面。”金丽云解释,之前她一直在考虑如何解决此事,上次见面后打算核查相关资料再进行沟通。但在核查资料过程中发现,马屿镇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账户已经冻结,有关账本因市里审计需要都搬走了,因此就耽搁了下来。

  解决方案有了,不过企业主无法接受

  余先生等人认为,11家企业都交了50%土地使用权转让金,11年后厂房用地却被转让他人,马屿镇政府已经违反了协议约定,应该偿还土地使用权或者赔偿11年来企业遭受的经济损失。

  金丽云表示,目前镇里打算先整理相关协议书,核对原始凭证以及预付款,再把此事纳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根据有关协调会精神,镇里将退还这11家企业的50%土地转让金预付款并支付银行存款利息。如果这些企业确实需要用地生产眼镜,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购买眼镜光学服务平台新建的标准厂房。

  余先生等人对此方式表示无法接受。

  金丽云告诉记者,当时眼镜工业园区因国家政策原因批不下来,双方就应该终止合同,遗憾的是条款上却没有注明。

  “当时没有在合同上注明这个条款,但是后来企业主每年都过来协商,镇里为什么不通过协商终止合同呢?”记者问。

  金丽云表示,她对当时情况不太清楚,不方便回答。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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