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创新“三段式”服务模式 构筑反家暴社会防线
温州网讯 今年3月,38岁的张女士和丈夫千里迢迢来到温州打工,成为新温州人。3个月后,张女士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来温之前她曾多次遭到丈夫的殴打,如今丈夫不仅不打她了,还非常尊重她,一家人和睦幸福。究其原因,得益于温州市妇联近年来反家暴工作重要成效之一——家庭暴力告诫书。
5月份,丈夫因两人意见不一,又对张女士大打出手,张女士报了案。这次民警向其丈夫发出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并告诉他如拒不改正,再次实施家庭暴力且张女士不同意调解时,公安机关会从重处理;同时,公安机关作出的家庭暴力告诫书也可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一个月后,派出所工作人员拨通张女士电话进行回访时,张女士非常感谢政府为她撑腰,丈夫收到家庭暴力告诫书后再也没实施过家庭暴力。
这一切都得益于温州市妇联一直以来把紧抓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这个妇女维权热点当做工作重心。近些年,温州市妇联积极探索反家暴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创新推出“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济”三段式维权服务模式,初步构筑起反家暴社会防线。
强化事前预防,打造反家暴工作“防火墙”
早在2006年,温州市就出台了全国首个反家暴政府令——《温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2009年率先在全国成立温州市家庭暴力投诉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7个编制),市、县两级全面畅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2011年,市、县两级均成立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制订下发《温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年)》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督察机制,并从接访、办理、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范和明确,确保反家暴工作有序、规范推进。
在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下,温州市妇联反家暴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近年来,温州市妇联坚持教育培训先行,提高各方反家暴能力。通过举办婚姻调处和家暴干预培训班,探索开展参与式警察干预家暴培训、妇联干部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及妇联维权干部成长督导班等专业培训,提升公安民警、妇女干部等干预及处理家暴案件的能力。
此外,如何让广大妇女提高依法维权、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温州市妇联长期坚持宣传引导。2006年以来,温州率先在全国开展“反家庭暴力周”活动,并将其作为妇联维权工作重点来抓。每年坚持开展主题统一、各级妇联组织联动的反家暴周宣传活动,通过建立反家暴志愿者队伍,建设反家暴主题公园,开展“反家暴知识进高校”,婚前反家暴承诺,大型广场文艺汇演、咨询等特色宣传活动,并依托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开展反家暴知识宣传活动,推动反家暴宣传走进机关、社区、企业、校园。
创新事中干预,撑起反家暴工作“保护伞”
家庭暴力告诫书是温州市创新事中干预服务手段的一项具有威慑力的措施。2013年,市妇联联合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温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完善了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办法。为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市全面铺开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今年6月市妇联专门印制了1500本家庭暴力告诫书发放到每个基层派出所,使得基层民警能及时对施暴者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截至10月,全市共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174份。
立足受暴者维权难点,温州市妇联还加强了警察干预和专家疏导两方面的事中干预。为突出警察干预,促进公安干预家暴社会效果最大化,有效制止家暴行为发生,2009年,率先在全省联合公安部门将警察干预家暴工作纳入警察学校干警培训课程;2013年,开展基层派出所家庭暴力投诉受理规范化操作试点,加强警察干预家暴理论培训与实务操作的有效融合。
温州市妇联组建巾帼维权志愿者律师团、婚姻家庭心理咨询顾问团等专家团队,组织122名巾帼志愿者律师结对130个乡镇(街道)妇女维权站,开展“走进基层,牵手维权”服务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专业调处等服务。同时,积极探索把社会资源引入反家暴干预工作,率先在全省加入全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
落实事后救济,构建反家暴工作“安全网”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部门转介联系、婚调机构服务”是温州市妇联将反家暴工作落小落细落实的三大举措。
2008年,温州市妇联推动龙湾法院作为最高法院出台《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的全国九家基层试点法院之一,2009年探索发出了全省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010年市县两级法院及基层重点法庭全部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全面推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工作;瑞安市陶山法庭还探索发出了全省首份“远离令”,禁止施暴者远离受暴者200米以上。
2012年,市中院还被列为最高法院的家暴刑事和民事案件审理的试点法院并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刑事案件中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和救济。
另外,各级妇联还加强与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的协作,畅通了妇联信访与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庇护站、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的转介联系。目前,温州市、县两级妇女儿童庇护所均已成立。
在婚调机构服务上,2012年,温州市妇联推动市两办出台《关于推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市县两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发挥专兼职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员队伍作用,为受暴妇女提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维权指导、心理疏导等多元服务。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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