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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预付有风险 办卡需要谨慎

温州网–温州晚报 2015-03-19 11:17:21

  温州网讯 日前,家住市区的杜女士拿着四张住宿消费卡到指定的酒店消费却被拒之门外,店方的理由是消费卡已过期。由于无法接受该解释,杜女士向龙湾区消保委瑶溪分会投诉,经调解该酒店最终同意杜女士可以继续使用该四张消费卡。

  据市市场监管局统计,去年以来,共受理有关预付式消费投诉达910件、群体性投诉10余件,涉及美容美发、运动健身、商业零售等行业,引发的纠纷类型有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来设置消费陷阱、利用最终解释权逃避责任,以及出现经营主体亏损倒闭、人员逃逸导致消费者退款无门等。

  为此,昨日龙湾区消保委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办理预付式消费卡:

  一、在办卡前要了解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市场信誉,尽量选择经营规模大、市场信誉较好的企业或商家,不要一味轻信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二、是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购买预付式消费卡,金额较大的更要谨慎,不可贪图高折扣而忽视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三、对预付式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要了解清楚,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有效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四、要保留相关发票、章程、协议等(发生消费纠纷时才能有据可凭),一旦发生侵权行为,消费者就要及时向12315投诉或举报,合理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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