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在线:微信募捐存法律空缺 政府需牵头“补白”

来源:温州网作者: 陈克力 2015-05-26 20:13:22
核心提示:5月26日上午,温州网《代表在线》栏目邀请温州市人大代表郑奇芳,温州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温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廖秀枢,温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姚庆国做客演播室,探讨微信募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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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依次为: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姚庆国、市慈善总会廖秀枢、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市人大代表郑奇芳

  前期报道600万善款遇法律盲区 网络募捐应该怎样“补白”

  温州网5月26日讯(记者 陈克力 实习记者 黄梦思) 一方有难,八方来援。今年5月9日发生的一场大火,给瑞安王芙蓉一家带来无边痛苦。但短短5天内,通过微信捐款,募集到了600多万元善款,展现了温州的大爱。

  与此同时,在这样一场募捐“奇迹”的背后,也呈现出不少问题。如在募集捐款期间,就有人冒充王芙蓉家人进行骗捐。微信募捐如何分辨真假、善款要不要监管等问题也引发热议。

  5月26日上午,温州网《代表在线》栏目邀请温州市人大代表郑奇芳,温州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温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廖秀枢,温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姚庆国做客演播室,探讨上述问题。

  微信募捐是真是假如何判断?

  本是一件献爱心的好事,却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骗捐敛财,微信募捐该如何判断真假?对于此问,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廖秀枢表示,微信募捐的真假,确切的说,应当是合法合规或违法违规的问题。

  他表示,鉴定募捐是否合法合规,第一要看主体,首先要鉴定清楚,是谁组织募捐。此外,还要看为谁捐,为什么捐。“首先要符合扶贫解困的宗旨,其次是发起捐款的动机要符合法律法规。”

  对于以上的概念,廖秀枢进行了举例说明。以王芙蓉的情况为例,大家在捐款时,首先要分清是谁在募捐,这一点可通过查找账户户主信息等方式进行确认,对于对方是不是骗捐就能看的一清二楚。而所谓的捐给谁,是指对受捐者是否属于社会救助对象的一个确认,如不属于该种对象而进行募捐的,就是违规。另外,因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活动需要而进行募捐的,就属违法违规发起的动机。

  廖秀枢表示,如明确发现有人借机进行骗捐的,可由公安部门介入,打击诈骗犯罪,减少骗捐现象的发生。

  微信募捐能不能监管、如何监管?

  对于该问题,廖秀枢坦言,监管虽是必要的,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比较滞后。他透露,《慈善法》在今年的10月份会再次进行审查,但能不能通过颁布仍是未知数。

  除却具体的法律法规外,他认为,目前对微信募捐的监管应分为几个方面。一是根据国务院[2014]61号文件《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简称61号文件)规定,明确了民政部门有义务和责任对此进行监管。二是新闻媒体要对事件本身进行验证,做好引导。最后,捐赠人也要理性,不要看到有人发出捐助账号就打钱过去。

  有嘉宾提到,那么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能否出台一个“社会捐款操作细则”,指导进行更加规范的捐款行为呢?

  对此,廖秀枢和姚庆国均表示,由于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均不属于职能部门,即使做出此类细则,也很难执行下去。

  “虽然提供了思路,但没有强制力。”廖秀枢说。另外他表示,由于缺少相关法律引起的捐款乱象由来已久,政府部门早该介入。

  “真正要弥补微信募捐的法律空缺,政府部门要首先牵头‘补白’。”廖秀枢说。

  对微信募捐来的善款一般有几种?

  对于善款的分类问题,温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姚庆国表示,善款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定向善款,另一种是非定向善款。定向善款由捐赠人的意愿所决定,“捐赠人说给谁就给谁”。

  另外一种叫非定向捐款,这些钱主要用于受益的群体,就是那些急需救助的人。

  讨论:为什么人们更愿意通过微信募捐而非通过慈善组织?

  在王芙蓉一家烧伤这件事情发生后,温州市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的捐款账号也在第一时间公布。然而,收到的捐款却远不及微信募捐。究竟是何原因造成了这一现象?

  温州市人大代表郑奇芳指出,公众对慈善组织存在着信任问题。很多打着慈善名义敛财的不良个案严重影响了慈善组织的形象。大到“郭美美炫富”事件,小到温州“公益少年”挪用善款事件。“像这些对整个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部分人也因此对慈善组织抱有怀疑。”

  另外,郑奇芳也指出,人们更愿意通过微信捐款,在一定层面上是因为转账方式的便捷。

  对于这点,市慈善总会的廖会长表示,通过近几年的实践,他们建立了“乐善365”网络捐助平台,与微信、微博、支付宝等捐助方式实施互通,捐助也十分方便。

  廖会长介绍,与微信募捐有所区别的是,“乐善365”对捐款有“封顶”,并非接受无止尽的捐款。

  通过乐善365的捐款,首先是要立项。廖会长举例,比如一个受捐对象预计需要200万元捐款,第一次立项就定在200万元,当捐款到达200万元时,乐善365会及时公布,200万元已捐到,将关闭捐款渠道。如果发现,200万元仍然不足,那就会发起另外一次捐款,重新立项,以此类推。

  另外,乐善365还对所有捐款的明细进行公布,谁捐的、捐给谁的,多少钱,都能在网站上查询到。

  微信募捐的余款挪为它用法律能否追责?

  对于该问题,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受赠捐款余额的处置,如果捐赠人没有指向或定向且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作为受赠人有权去支配剩下的钱款。

  陈律师建议,首先可以指向这些捐款的用途,例如只能用作治疗。另外是可以与受捐人进行特殊的约定,比如把钱用在治疗之后还有剩余的话,通过红十字会等组织,转捐给其他需要帮助的人。“这种约定具备法律效应,受捐助人必须履行约定。”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陈克力|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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