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拟推“公转商”贴息贷款 缓解公积金资金紧缺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借鉴杭州等地做法,拟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政策。截至目前,该政策已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再与相关部门商定具体事项后,将依据全市公积金使用率实际情况,择时正式推出。
该政策实施后,有望缓解市区及多县(市)出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紧缺问题,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我市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晚报记者李庭
什么是“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公转商”贴息贷款指的是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阶段性资金紧张,由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先行向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作为可置换贷款,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给予利差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再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转回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何时启动这一贴息贷款业务?
当我市或某管理机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率连续2个月月均达90%及以上时,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当贷款比率处在85%~90%区间时,暂停实施公转商贴息贷款;当贷款比率低于85%,分批实施公转商贴息贷款置换转回,直至全部置换转回完毕。
贴息贷款业务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想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的贷款人,必须要同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业性贷款条件才能申请。
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若不符合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不能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轮候,职工不愿意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的,也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轮候。
“公转商”贴息贷款额度和还款方式如何?
“公转商”贴息贷款的贷款额度,按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温公积金〔2015〕83号)规定的计算办法确定。目前,市区最高贷款额度仍为80万元,最低贷款额度35万元。
“公转商”贴息贷款还款方式,借鉴杭州、厦门等城市做法,采用“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
职工在偿还“公转商”贴息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给予贴息。贴息的金额,以公积金贷款金额按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与按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间的的差额为准。
“公转商”贴息贷款置换时是否需二次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鉴杭州、厦门等地做法,“公转商”贴息贷款置换时,借款人无需二次办理手续。
为何要推出“公转商”贴息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拟推出“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主要是因为市区及多县域贷款资金紧张。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已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73万笔,贷款金额393.00亿元,贷款余额达242.40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到29.71%,我市住房公积金为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发挥了巨大作用。
与此同时,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压力不断攀升,目前全市公积金使用率已达95.67%,市区为99.32%,泰顺、平阳、洞头等分别达到117.94%、111.27%和109%,职工贷款不得不安排轮候。这种趋势将有可能进一步发展并持续,或将严重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职工购房的保障作用。
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推出“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公转商”贴息贷款将起到哪些效果?
该政策实施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只需支付小额利差给银行,就可借助银行资金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贷款。如此一来,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不用轮候,第一时间即可拿到足额贷款购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行中的资金压力也可得到有效缓解。
举例来说,如果有20亿元的公转商贴息贷款,按当前户均贷款56万元计算,将增加约3580户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
-过去三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
2014年,收入10.55亿元,支出5.41亿元,净收益5.14亿元
2013年,收入8.82亿元,支出4.93亿元,净收益3.89亿元
2012年,收入7.96亿元,支出4.19亿元,净收益3.77亿元
本文转自:温州网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