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开水浇顾客的戾气从哪来
核心提示:
这两天网上热传一段视频,说的是温州市区一家火锅店内,男服务员朱某与女顾客林某发生争执,朱某将一大盆开水浇到林某头上,然后将林某连人带椅子拉倒在地,拳打脚踢。
后续报道说,服务员朱某已被警方刑拘,严重烫伤的林某则被送往医院急救。该火锅店已暂停营业,其股东发微博致歉,表示将尽力善后……
细读相关报道,关于朱某没有多少可说的:这个内向、腼腆的孩子,将为自己一时冲动下的暴戾行为付出代价,虽然未满18岁,估计故意伤害的刑责不可免;虽然父子都是外来打工的,家境肯定不富裕,民事赔偿估计也跑不掉。
这里我想说的是顾客林某,尽管对她的受伤我深表同情,乃至愤慨。必须声明,我一点没有说她咎由自取的意思,因为无论她的言行是否妥当,都不应该受到这样野蛮的对待。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小偷虽说不光彩,捉住他动私刑暴打致残的人则是犯罪。
据五马派出所民警介绍,双方当时发生了口角,“情绪都比较激动”,朱某感觉“不受尊重”。这种不尊重服务员的人和事,我们见得太多了!
改革开放初,我们大讲“顾客是上帝”,那是针对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风气———服务员(售货员、售票员等)根本没有服务意识,干好干坏工资一样拿的公有制企业,服务员会嫌顾客是来添麻烦的。渐渐地,走向另一个极端,顾客以主子自居,把服务员当男仆女佣,吆三喝四,盛气凌人,甚至当成耍流氓的调戏对象。
综合细节描述,林女士对朱某不仅是说话不够尊重。“吃了没多久,女顾客让男服务员加点汤,男服务员来看了之后就去忙自己的事,并没来加汤。”他可能是一忙就忘了,照顾不周,再提醒他一下就够了。“女顾客叫服务员请经理出来说明一下”———这比小学老师“请家长”来让学生不舒服更厉害,家长最多打骂自己的孩子一顿,经理却是可以解雇服务员的!这还不算,林某当即在微博上投诉朱某服务态度恶劣,并@火锅店的股东———“张记茶楼”。火锅店老板“张记茶楼”否认当即打电话训斥了朱某,“只是要求朱某改进服务”。不难想象,朱某被老板电话教训后,如何“怒从心头起,恶由胆边生”,不顾后果,端起一盆开水走向林某……
风起于青苹之末。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恶化乃至发生恶性冲突,往往起于一言不合。而能对人“友善”,则基于平等待人(有教养的人,即便内心深处做不到平等看待对方,也会保持合乎平等原则的礼貌)。不能平等待人,则肯定是有某种优越感。
优越感有好多种,种族、家世、地域、性别、年纪、学历、职业、相貌、体质、爱好,等等,人与人的一点差异,就可能成为某个人产生优越感的由头,成为轻视人的理由、欺负人的资本。最常见的优越感来自四个方面:财富、权势、知识、道德。
关于财富,不用多讲。用俗话一般地说,叫“财大气粗”,贬义的叫“有钱的王八高八辈”。财富也是一种权势,俗话叫“有钱能使鬼推磨”,现在有人逞凶时叫嚣老子拿多少钱摆平你。不幸的是,现在不少消费者(顾客),对服务员就有一种拿钱当主子的优越感。那些在飞机上对空服人员出言不逊甚至出手殴打的人,不就是把自己当“财主”了吗?
关于权势,即社会等级和地位,则是相对的。高官身边的人,如秘书、司机、警卫,可能狐假虎威,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一般的平头百姓,穿上辅警、城管和保安制服固然可能擅作威福,平时里下个馆子、逛个商店也可能拿腔支配人,或者得理不饶人。
知识上的优越感有学历上的,现在更普遍的是年龄上的。从前是年长的傲慢,以他们的经验丰富;现在是年轻人优越感强烈,他们外语好、网络技术好,知识更新快嘛。
至于道德上的优越感更是虚妄,“因为(从根本上说)世界上没有一个无罪的人,可以惩罚或者纠正别人”。据报道,曾有年长的人在地铁上因为“劝”年轻人让座而动手,挟道德而行暴真是搞笑。
克制优越感,对人友善一些,“得饶人时且饶人”,避免激怒他人,这个社会的戾气就会少一点,个人也可减少无妄之灾降身。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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