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某小区路面坍塌未修复 因涉违建年底前改绿化

来源:温州网作者:2016-01-13 17:32:00
核心提示:最终昆阳镇政府计划将这块路面做绿化,并承诺年底之前完成改建。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方面称对情况不了解,缺席访谈

  温州网1月13日讯(记者 戴玮 见习记者 黄梦思)2014年11月底,平阳县昆阳镇新湖银园小区南门沿河路段发生严重塌陷,事件过去一年,此处只进行了土方填埋,路面仍未见修复平整,居民仍无法正常通行。【详情

  为此,温州网《代表在线》邀请到市人大代表郑奇芳,昆阳镇中心城区党委副书记刘海防,平阳县水利局副总工修海峰,做客演播室。而与此事相关的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接到栏目邀请后,称对此事不了解,需要时间调查,因此未出现在访谈现场。

  县水利局:驳岸确属违法建筑 需重新报批

  小区南门驳岸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平阳县水利局副总工修海峰回答,该驳岸在修建时没有在水利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属于违法填河建筑。

红色线条内为违法填河部分

  事故发生后,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对事故原因做了调查,发现施工方未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导致驳岸坍塌。那么,这次新修建的驳岸质量靠谱吗?

  修海峰表示,事故发生后,该驳岸的修复设计方案是平阳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设计的,如果施工单位完全按照设计方案来实施,安全系数应该是有保障的。

  修海峰说:“目前该填河违建事实已经存在,且属于公共设施,作为水利部门,我们下一步将会积极配合昆阳镇政府完成整个驳岸建设的报批手续。对于占用河道部分还是要根据占补平衡原则,占多少补多少,一个是通过货币补偿,第二个可以通过实物补偿,也就是功能补偿。”

  昆阳镇政府:违建部分年底前将改做绿化带

  镇政府为什么允许房开违建驳岸道路?昆阳镇中心城区党委副书记刘海防解释,2008年前后小区北门有一段政策处理还没到位,路和桥梁都还没有,居民无法出行。政府考虑到这一情况,允许房开在南侧开门出来,也算是对民生的一种支持。

  既然如今小区北门和东门都已经建设完成可以通行,南门违建为何不予拆除?坍塌之后镇政府反倒予以修补呢?

  刘海防解释,北门真正建成是在2015年10月,而坍塌时间是在2014年11月29日,也就是说北门通行在后,塌方在前。此外,按照当时“三改一拆”的政策,从民生的角度出发,在红线内设置保安亭通过镇政府报备,可以予以支持。

  下一步这块未修整的路面将如何处理?刘海防表示,就目前驳岸已经被修复完成的情况下,镇政府推行“三改一拆”,计划将这块路面做绿化。“我看了现场,人行道的部分已经留足,绿化和人行道的部分处理到位,可以保障通行和绿化……接下来要绿化的填土,应该年底之前可以完成。”

  人大代表:妥协不应成为政府办事的常态

  温州市人大代表郑奇芳认为:“不能让妥协成为政府办事的常态,违建不应该再通过类似的方式合法化。”

  对该事件,郑奇芳还表达了两点看法:第一,驳岸是违建的,而填河驳岸的工程并非一天完成的小项目,在这一点上水利和住建在监管上有疏忽;第二,原来驳岸的建设质量不过关导致了坍塌事故,这个责任应该要有人来承担,并且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不了了之。

  “今天平阳县住建局没有到场,足见其对该事件的重视程度不够。”

  对此,刘海防表示赞同,他说“三改一拆”现在已经进入一个深水区,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控新”,“控新”即控制新的违法行为,对此零容忍。“过去的事情亡羊补牢,但是新的违法行为我们会坚决予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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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戴玮|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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