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顺贷P2P集资诈骗案开庭 老板涉嫌诈骗575.4万元

化工生意人投身P2P 经营3个月资金链断裂主动投案

来源:温州网作者:2016-02-23 17:01:00
核心提示:
查看评论

  温州网2月23日讯(记者 戴玮 通讯员 鹿轩)温州“顺顺贷”P2P网络借贷服务平台,对外界宣称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金融借贷领域经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并有第三方资金监管,投资者以“利息+奖励”模式收益。然而,运营仅3个多月,其经营者却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2月23日上午,该公司总经理林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站到了鹿城法院的被告席上。

  从化工批发到“垫资还贷”

  林某,男,39岁,汉族,高中文化,浙江温州人。站在被告席的林某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面容清秀,回答问题思路清晰。

  林某说,在做“顺顺贷”P2P网贷平台之前自己干了很多年的化工批发行业,认识了不少做生意的人还有银行的人,逐渐发现“生意人”有时候会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及时归还银行欠款,在中间撮合做“垫资还贷”的生意,可以赚钱。

  2014年,林某从陈某等人处借款从事“垫资还贷”生意,并欠款数百万元。而在此之前,林某名下的房产已经向中国银行抵押贷款,其妻子名下的房产也已经在2015年3月20日向金华银行贷款人民币258万元。

  除了做“垫资还贷”的生意,林某还从事介绍贷款业务,介绍丁某、许某(另案处理)、张A某(另案处理)等人至金华银行、浙江稠州银行贷款,并让张B某伪造相关证件,其中张A某获得贷款20万元给林某使用,并约定贷款由林某归还。

  毫无经验涉足“P2P”

  林某一边做着“垫资还贷”的生意,一边接触到了“P2P”网络借贷服务平台这种“互联网+金融”的新生事物。

  “我听人说做这个利润高,发展前景好。”林某说,虽然自己对P2P网贷行业不太熟悉,之前也毫无相关经验,但是大概了解相关规定,还有看到别的P2P网贷平台盈利模式后,自己也跃跃欲试。

  当时林某的资金因为“垫资还贷”被客户占用,名下房产也抵押了,把产生利润的希望都寄托在了“顺顺贷”上面。

  2014年12月3日,林某注册成立温州顺顺贷民间融资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找来张A某当公司法定代表人,自己实际对公司负责,注册资本1000万元仅仅是认缴金额,未实际缴纳。同时,林某找人来模仿其他P2P平台,制作推出了网络服务平台“顺顺贷”,宣传“顺顺贷”是由上述公司运营打造的个人借款与出借提供服务的网络服务平台,为有资金需要的借款人和有理财需求的投资人搭建的中介平台。

  “顺顺贷”在2015年1月4日正式运营,以年利率18%、20.4%及奖励金(首充奖、续投奖、推荐奖等)吸引投资客户。

  “这些营销模式都是模仿别的平台做的。”林某在法庭上说。

  2014年4月20日止,该平台发布81个信用标(包括压岁钱红包天标、奖励标、新手特权标、VIP专享标等、约标),用于提升网站人气和自融资金。

  真实投资人仅占网站注册人员四成

  “顺顺贷”P2P网贷平台还推出了74个抵押标(房标、车标、金标等),大部分抵押借款人均不是真实的以“顺顺贷”为中介平台借款的人,而是顺顺贷员工、亲友、欠林某钱款的债务人。让这些人注册内部账号去发布信息、投标,是为了提升公司业务量、充人气。

  2015年4月20日止,“顺顺贷”平台共计注册会员649人,其中真实投资人为272人,虚拟投标注册会员377人,该377人均是顺顺贷公司内部进行注册,用于投标提升人气。

  272名真实投资人以线上充值(丰付、宝付、支付宝)或线下充值(直接转入顺顺贷银行账户)的方式,共计投资人民币575.4万余元。

  网贷平台演变成个人“资金池”

  投资者投入的575.4万余元到了顺顺贷公司账户后,由顺顺贷公司人员转入林某私人账户,林某将这些钱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和顺顺贷公司运营成本。

  “我没有想到运营这个平台成本这么高。”林某在法庭上称,P2P网贷平台需要的营销、广告费用庞大,他之前估算太理想化,为了扩大业务量与影响力,只有不断加大投入用于营销广告、支付员工工资、投资者收益。

  “3月下旬时资金开始紧张了。”林某说,因为网贷平台上的有些“标”到期了,客户集中提款,给他造成很大的资金压力,一方面自己从事“垫资还贷”借给别人钱尚未回笼,另一方面要支付投资者利息、奖励及公司营运成本。

  “这个恶性循环已经无法收场。”林某说,“顺顺贷”P2P网贷平台到底让他赚了多少钱,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因为这个行业太新,专业的财务人员招聘不到,财务做不了账,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混同。

  2015年4月20日,林某再也顶不住压力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后经“顺顺贷”14名员工证实,风险管理人员仅有1人,并非对外宣传的“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而且这个平台没有第三方资金监管。

  嫌犯表示有能力偿还欠债

  公诉机关指控,至2015年4月20日,有97名真实投资人已结清投资款,仍有175人共计人民币339.9万余元欠款未收回。

  法庭上,林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的罪名有异议。林某表示,欠175名投资者的339.9万元自己还是有能力偿还的,如果之前的债权都可以如数收回,即便无法收回,他以后还可以继续干老本行,做化工批发生意,把钱还了。

  鹿城法院将择期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戴玮|责任编辑: 黄作敏
拜尔口腔医院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

我们“we”App下载close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