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推新举措 鼓励企业建大学生实训基地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为帮助大学生在毕业学年提升就业实践能力,搭建他们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出台《关于开展大学生企业实训工作的通知》,鼓励企业兴办实训基地,招收高校“准毕业生”进行3至6个月的岗位训练,为企业量身打造人才的同时,也能为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该举措为今年首次推行,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负责具体实施。
达标单位可申报实训基地
有别于过去高校和学生各自为营与用人单位对接实训、实习的做法,新举措鼓励企事业申报建立实训基地。根据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驻温省属企事业单位均可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需注意的是,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符合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并能提供适合大学生的实训岗位;具有对大学生进行实训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实训条件,及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并在近年来积极招录高校毕业生等条件。
录用实训生可享高额补贴
根据规定,实训单位应按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向学生发放在实训期间的生活补贴,补贴金额上不封顶。实训期满被实训单位录用的,实训基地可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申领实训生活补贴。未录用的,实训基地也将获得每人每月200元岗位指导费。同时,单位在实训期为学生缴纳的综合商业保险费,期满后也可按最高不超过每人50元标准获得补助。
“双向选择”签订实训协议
温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和非温籍在温普通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实训。除了关注公开信息外,同学们还可积极关注实训基地单位的校园宣传招募活动。
对报名应聘的学生,实训基地将及时做好供需见面、双向对接,以确定实训人选。实训基地应凭学校盖章的《大学生参加实训推荐表》,在一周内与学生签订《温州市大学生实训协议书》,并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到岗后,实训基地为其缴纳实训期间的综合商业保险。实训结束后,实训基地应对学生的实训期间表现进行总可考评,填写《大学生企业实训鉴定表》。
感兴趣的单位可通过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 → 毕业生栏→大学生实训基地查看详细要求,下载相关表格,或致电88623639、88302718联系。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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