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届第五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答复函
核心提示: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届第五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答复函
徐亮委员:
你在市政协第十届第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对电梯日常维保监管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截至2015年底,我市电梯注册登记总量已达44057台。作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我局在完善监管机制、构筑防控体系、强化主体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强化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规定,每年各地质监部门均会对8%左右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针对部门上报、投诉举报、检验上报的隐患和重大节假日前,会及时组织专项检查。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为基本要求对企业进行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也有明确规定电梯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在《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讨论稿)》反馈意见时,我局建议增加电梯管理的内容,如: 1.物业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和教育;2.每个住宅小区确保24小时至少有一名专业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协助处理电梯故障和应急救援事宜;3.规范档案管理,建立一梯一档;4.物业要监督维保人员的维保质量和维修记录,提高电梯一次检验合格率。
二、加强对电梯维保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电梯维保责任。电梯维保单位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要求电梯维保单位配备与所维保电梯数量相适应的持证维保人员,并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维保合同要求开展维保业务,保证电梯的维保质量和安全性能。对所维保电梯发生的故障及投诉应认真及时处理。对接到的电梯困人报告,市区应当在30分钟内(其他地区6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救援。要求各电梯维保企业积极配合市特检院做好电梯定期检验工作,在检验前对所维保的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确保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提高一次检验合格率。对电梯定期检验时产生的不合格项,要及时整改。
二是常态预警、专项检查,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我局每半年均会出台全市特种设备隐患预警通报,汇总分析半年来全市特种设备隐患数据,分析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针对性地建立解决方案。从2013年开始,我局开始施行电梯维保单位每年一次的违法违规情况量化评分,并根据量化评分结果将电梯维保单位分为ABCD四类,对CD类单位加强监管力度,对连续两年的D类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从2014年开始,我局还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工作,重点抽查使用年限长、运行强度大、配置水平低、管理薄弱的电梯,并将抽查结果在全省通报。相关评定、抽查结果应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和电梯维修资金支付绿色通道中,充分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引导市场消费,强化监管成效。
三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每年我局都会开展“蓝剑”、“火炼”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两超”(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一无一违”(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有力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2015全年电梯立案106件,罚没款238万元;2016年1-5月电梯立案27件,罚没款31万元。
四是强化自律,发挥协会纽带作用。全面推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格式化合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全面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以电梯协会牵头,保险企业主推,质监、行业部门助推,用户自愿参保为原则,推广电梯责任保险工作。全面应用温州市电梯从业人员动态监管系统,有效控制从业人员无序流动,实现监察对维保单位资源条件符合情况的实时监管。
三、严把电梯维保单位许可关
电梯维保单位的资质许可是加强维保质量的先决条件,是保障电梯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维护电梯维保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对于外地企业在温州设立授权的分支机构、维保点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单位,我局严格按照省局颁布的《电梯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把关,符合要求的,才允许其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者维保点开展电梯维保业务。对于本地注册企业、独立取证分支机构,我局严格要求企业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要求取得相关资质,并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行政许可工作从严把关。一是严把许可申报关。根据省局许可工作要求严格审查企业申报的材料,对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技术人员学历和职称造假、临时聘用以及作业人员证书造假、多方兼职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作出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二是严把许可鉴定评审关。要求各鉴定评审机构进一步完善鉴定评审工作内部管理制度,选派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处事公平公正的人员作为鉴定评审组长和成员,建立鉴定评审人员的内部监督考核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不断提高鉴定评审质量,更好地服务电梯安全监察大局。尤其对技术人员学历和职称造假、作业人员证书造假的,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多家单位兼职的,缺少技术人员或作业人员的,要终止评审。
四、加快实施电梯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
电梯物联网终端类似飞机上的黑匣子,对电梯进行24小时全天候的数据监控和存储,同时植入智能故障分析系统和故障预防系统,自动判断出故障的类型并将其全部记录并保存在内部存储器中。通过分析电梯运行记录数据,可全面了解电梯实际运行状态和故障分布情况,包括电梯的状态变化、运行时间、启动次数、发生故障的时刻及持续时间、故障类型、困人次数等等,还可以知道哪些电梯品牌、使用场所出现故障的机率大。目前,该局已通过温州市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的电梯物联网智能监测云平台,对去年100台试点物联网的电梯所采集的数据进行实时统计分析。此举既极大方便了维修人员对电梯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判断,同时也为监管部门自身提供数据参考,及时发现电梯共性问题,进行电梯安全风险预警和研判;推动实行电梯科学分类监管,合理安排监管力量,加大对故障率高的电梯制造单位、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和监察频次等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有力提升了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探索电梯智慧监管新模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充分发挥物联技术在电梯安全运行中的作用,实现电梯故障自动报警,依据《温州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分解落实2016年“十大民生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今年5月,我局已联合温州市住建委出台了《温州市电梯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该计划要求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要与建设管理部门要协调、联动,形成推进合力,力争今年底实现我市城区公众聚集场所600台垂直乘客电梯完成物联监管系统安装、入网,并对今后两年的工作目标与任务进行了明确,基本形成以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为中心,电梯物联监控系统为终端,互联网云服务为桥梁的全市电梯垂直乘客电梯智慧监管大数据物联感知网络。形成物联终端、云平台、应急处置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四位一体的电梯质量安全智慧监管。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每年,我局通过电视、广播、出租车、公交车等媒体,向全市人民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等宣传。去年我局制作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画册、视频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持续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三进活动,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百题竞答”活动。鹿城、苍南、洞头等地对物业公司人员进行培训,要求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文成集成电梯使用登记证、管理人员证、维保计划、维保卡等于一处,悬挂在电梯显著位置,让群众参与监督。继续实施了企业万人免费培训工程,2015年全年免费办班39期,共培训3669人。今年我局创新宣传方式印发温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简报三期,“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了以“质量提升、共促发展”为主题的“3.15”系列宣传活动。平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护航‘G20’普法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我局联合瓯海质监局在瓯海实验小学龙霞校区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常识;苍南县市监局采取开展了“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特检院开展了“96333应急处置中心开放日活动”、电梯检验检测实验室开放日”和水(介)质检测实验室开放日”等一系列实验室开放活动。当前,我局正在着手制作文明乘梯宣传视频,准备通过BRT、公交车等载体对我市大众进行宣传。通过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安全常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普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四会”(会辨识常见特种设备危险源、会发现特种设备常见隐患、会安全使用乘坐特种设备、会正确应对特种设备突发情况)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保障、参与监督和自我防范能力。
最后,感谢你对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缪聪颖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6月15日
本文转自: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