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民政、民办教育等改革项目
2013年以来,温州社会体制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深改领导小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分类推进”总体思路,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民政综合、民办教育、社会办医、社会保障等特色改革项目,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完善金融改革司法保障机制。强力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全国试点改革,市中院被批准为简化企业破产审理程序全国试点法院,创新加强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创新金融审判机制,定期发布金融案件动态(白皮书),逐步形成立案预警、慎用保全、应急处置、破产分流等处置机制。完善政法银企对话机制和打击逃废债机制,不良资产司法处置和担保链化解的探索创新走在全省前列。加强对金融犯罪的打击,率全省之先对集资诈骗案件启动犯罪嫌疑人死亡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和落实深化司法公开改革项目,建立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推进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查询,探索开展不捕不诉、民事执行监督等公开听证工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市检察院与22家市级单位建立“两法”信息共享平台。健全证人出庭作证规程,完善证人出庭作证交通、住宿补助和人身保护机制,出台人民警察和刑事案件专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配套制度,乐清法院推动警察出庭作证机制建设得到最高法院肯定。开展家庭暴力刑事、民事案件审判改革,建立多部门反家庭暴力的议事协调机制、工作配合机制和财政保障机制。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研究制订《温州市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涉法涉诉信访导入、依法终结等机制。
推进司法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试点。在瑞安、文成法院率先试行司法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划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等三类职务序列,实行员额制管理。改革审判组织,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制度,规范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权,健全审判监督机制。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完善员额法官考核、退出机制。开展检察官职务晋升、职业保障以及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工作,认真做好司法警察职务套改、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和检察官等级评定等工作。强化主审法官监督控权,率先开发应用“制度+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平台,确定3方面9大类45个风险点。
创新公安警务和司法服务工作。探索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以平阳县为试点单位,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分类明确户口迁移制度,推行居住证制度和本县户籍人口实际居住登记制度。出台《关于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市政府、11个县(市、区)政府及省级产业集聚区均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团,市、县、乡的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已聘请法律顾问有438家;全市700多个社区、5600多个村居均已聘请社区(农村)法律顾问。设立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建立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12个,分批建设司法所指挥中心,基本形成市、县、所三级网络监管体系。
民政综合改革走在前列
提升养老服务。提出养老机构分类管理,针对民办小型养老机构设立社区养老机构标准,实行属地管理,采取备案制,解决小规模民办养老机构的身份和管理难题。瓯海首开养老设施用地抵押贷款先河,洞头率先探索小型养老机构备案管理模式,其领先性、系统性、完整性走在全省前列。截止去年底,全市建成养老机构451家,拥有养老床位57105张(其中护理型20433张)。推进全国为老信息服务平台试点,探索推进为老信息服务平台与96345社会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整合,并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库,搭建起市、县、镇(街)、社区四级为老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民办养老政策全面“发力”,确定永嘉县作为敬老院公办民营改革试点县,鹿城、瑞安等地7家敬老院引进专业养老服务企业承接运营;首家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平台已经建成,截至去年底,已入驻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10家;积极争取全国老龄办和国家卫计委的支持,成立中国“老年人健康生活指导管理模式”温州市项目办公室。
壮大社会组织。按照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要求,研究制定《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的意见》,推动社会组织目录动态管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工作被评为“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十佳创新奖”。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市、县两级落实孵化基地13个,基本形成双规并进考录、实务能力提升、专业院校培养三位一体的社工人才培育体系,逐步实现从“非专业培训机制”到“实务培训机制”再到“学历教育机制”的转型提升。加大“三社”培育力度,社会组织、社工人才总量位居全省第一。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项目,去年有3个公益项目入围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双百强项目”。截至去年底,全市登记社会组织7772家(其中社会团体313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610家、基金会23家)。
强化社会救助。实行民政牵头、部门联动,推出道路交通事故、困难家庭子女助学、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等“救急难”项目;全面完成调标任务,实现城镇低保标准年增幅达8%,农村低保标准占城镇的75%以上,其中平阳县已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率先将7大银行金融信息纳入全市低收入家庭综合信息平台,实现8大部门10项数据“一张网”核对。系统化推进灾害救助,全市挂牌使用避灾安置场所2698个,可同时安置转移70.67万人,场所建设不断完善,标志、标牌设置率达100%。
教育综合改革取得突破
培育民办教育全国示范品牌。积极引进新东方等知名教育品牌项目23个,计划总投资额达24.2亿元,全国首家地市级民办教育研究院落户温州,改革经验连续5年在全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典型介绍,省教育厅积极向教育部申报温州为“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
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发展。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初步形成与温州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的鞋革服装、数控机械等18大类专业群;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市教育、发改、国资等六部门拟定《温州市关于职业院校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的实施办法》,永嘉二职、瓯海职专等校率先引入行业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县(市、区)、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推进在温高校创业创新教育工作,温州大学、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启动省级示范性创业学院建设。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公立医院改革扎实推进。出台《温州市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创新药品集中自主采购,第一批84个药品采购价格下降7.3%,让利患者30%,实施改善服务行动计划,市区9家医院第三方测评满意度达85%。
分级诊疗制度全省领先。出台《温州市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广医联体等形式,加强省、市、县医院合作,全市成立34个医联体(医疗集团),涵盖163家医疗机构,实现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覆盖。开展“千名主任医师进社区”多点执业活动,全市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参与率达45.4%。全面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全市户籍人口规范签约率达15.26%。2015年,市辖三区门诊人次同比增长11.66%,各县(市)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达60%以上,县域内就诊比例达82%。
基层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市30家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标准,全省第三。创成10家省级甲等和32家省级乙等乡镇卫生院、27个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总数均为全省第一。全省首创“流动社区卫生服务站”做法,建成了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社会资本办医率先示范。全省率先启动公立医院混合所有制改革,建设温州老年病医院,引导民营医院进入资本市场,康宁医院在香港上市。2012年改革启动以来,我市社会资本办医签约项目累计达到62个,协议引进资本近98亿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7.12亿元,其中有37家已建成开业,新设床位1819张。
社会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行政府、高校、企业、工作站“四位一体”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载体,成立“温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开展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服务团进校园活动,规范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87家。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布年度市区企业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我市768家所属企业进行薪酬调查,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数据调查分析工作和公务员工资水平试调查。改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完成年度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
完善社会保险机制。研究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年度预算、决算指标及调节、调整系数等指标,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改革。健全社会保险财政资金预算和结算制度,起草社会保险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不同医保制度双向转换机制,取消城乡差别、打破户籍身份限制、扫清制度障碍,实现城乡居民在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之间可衔接、可选择、可转换,得到省人力社保厅的肯定。
社会治理领域改革持续深化
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树标杆。以信息化为引领,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建立县镇两级综合指挥平台,创新信息采集“以奖代补”和“微治理模式”等机制,共采集信息1200多万条,占全省信息总量三分之一。
社会治安物联网管控成品牌。推行“以卡管人、以卡管房、以卡管车”物联网技术,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E居卡”397万余张,发卡率达94.7%,建成门禁系统2.3万套,覆盖流动人口136.2万人,登记备案电瓶车146.6万辆,建成侦测基站426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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