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整治户外旅游 18家户外俱乐部抱团成立旅行社
温州网讯 昨日,市区双龙路上新开了一家旅行社门市店。区别于其他旅行社,这家名为有家国旅的旅行社是由温州市18家户外运动俱乐部组团建立,在鹿城区属于首例。除了传统国内、出境旅游产品外,更保留了俱乐部成熟的户外运动线路。
“成立旅行社,既保留户外俱乐部的优势,又将户外活动纳入旅游保障机制范围。”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徐时斌介绍,从去年开始,我市开展针对户外旅游市场的整治工作,有家国旅的成立是户外旅游市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一步,接下来,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俱乐部转型。
俱乐部出游有风险转型是当务之急
温州市有家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晓明介绍,目前有家国旅已经试营业半个月了,累计接待了5000名游客。“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以前参加过我们俱乐部活动的市民,对我们很信任。”黄晓明说,2014年,他与合伙人共同组建了菜鸟户外俱乐部,集结了一群兴趣爱好相似的驴友,组织的活动通常以AA制或经过协商收费形式为主,行程安排涵盖餐饮、住宿、交通等,也可以根据参团游客的需求进行弹性调整。
这种新型的出游方式近年来在温州越来越受到市民推崇,但火爆的人气背后存在不容忽视的风险。鹿城区旅游质量监督所所长郑利敏介绍,截至2015年底,鹿城区注册的户外俱乐部达到68家,其中38家开展了旅行社业务,但部分户外俱乐部并无导游资质,且经常以价格优势博得游客的青睐。同时,俱乐部不签合同、上车收费、人数不达标随时取消发团等组织形式,让游客的安全和出游都无法得到保障。
更重要的是,如果户外俱乐部没有取得旅行社业务许可,那根据新《旅游法》及今年施行的《浙江省旅游条例》,俱乐部涉嫌违法经营,将无法纳入旅游保障机制范围,一旦出现问题,不仅对游客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更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因此,当务之急是助推户外产品合法化经营,引导有资质经营旅游产品的户外俱乐部转型成旅行社。”徐时斌说。
抱团成立旅行社更好地维护各方权益
去年,市旅游局开始调研各大户外俱乐部,并通过法律普及、专家讲座等形式,引导俱乐部转型。“让他们明白,必须拥有《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才算合法经营,否则就要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徐时斌说,同时,考虑到转型成本,旅游部门也建议各地户外俱乐部能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户外旅游产品合法化、规范化。
转型成旅行社之后,游客及俱乐部权益将得到怎样的保障?徐时斌介绍,这意味着,首先,旅行社组织户外活动接待游客出行必须签订合同,对旅游行程进行详实约定,旅游合同是判断纠纷违约方及违约责任程度的主要依据,一旦发生纠纷便于判断违约方责任。
其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须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旅行社责任保险,分别用于游客权益损害赔偿、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和游客的损失赔偿,这在很大程度上能缓解俱乐部压力,保障游客权益。最后,旅行社被纳入旅游保障机制范围,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直接、快速受理对市民与旅行社之间的纠纷。
“保留俱乐部的优势,同时通过引导转型成为旅行社,真正让温州的户外旅游产品走向规范化、组织化以及专业化,降低风险系数。”徐时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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