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 它会带来什么变化
温州网讯 昨天,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记者采访获悉,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公共安全、生态保护、城镇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事业等方面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行政执法权也将在原先的222项基础上,逐渐扩充到586项。
关于新成立的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很多市民关注之余仍有许多疑问。昨天下午记者带着疑问,请市编办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来给广大市民答疑解惑。
与原“市城管与执法局”有何不同?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新成立的温州综合行政执法局无论在体制上还是职能上,都与原先的市城管与执法局有区别。
在体制上,原市城管与执法局的工作范围限于市区的业务指导,温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则扩大到对各县(市、区)的执法局进行双重管理和业务上指导。
在职能上,温州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原来的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扩大到跨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同时保留城市管理职能,各县市的职能对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管理与处罚职能。
温州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范围?
市编办行政处冯斌回答,我市纳入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及职权事项共计586项,将分两批实施。
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8个方面222项行政执法权的基础上,先纳入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人防(民防)、林业等领域310项,第一批在今年年底前划转到位。
第二批再纳入安全生产、价格、渔业、旅游、商务、体育等6个领域54项行政执法事项。按照省里的要求,2017年底前划转到位。具体以本地政府公告最终的划转事项为准。
哪些内容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
综合行政执法重点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公共安全、生态保护、城镇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事业等领域进行。
具体来讲,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水行政、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人防(民防)、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
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
根据《温州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将按照建立健全部门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
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指导监督等职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依法履行后续监管、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责。
举报投诉热线和平台是否有变?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建立投诉举报统一受理转办考核机制。以12345热线为载体,在全市整合优化各职能部门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及网络平台功能,建设集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为一体,统一、便民、高效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目前在12345投诉举报统一受理平台建立之前,原先的举报投诉热线96310和网络平台仍继续使用。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