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试运行 8个问题你要知道
温州网讯 昨天,温州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系统开始试运行,共有152位市民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其中12人享受到了共济待遇。
家住市区天盛花园的朱大伯,是我市首个办理“家庭共济”并享受待遇的市民。他的女儿在市区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医保卡历年余额有6000多元。她携带自己身份证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填写“家庭共济”申请表、签好授权书,经医保中心核实并打印凭证后办理完成,整个过程5分钟左右。
接着,朱大伯前往蒲鞋市社区卫计服务中心看全科门诊,开了4盒降血压药物,共计119.48元。结算时,朱老伯医保卡个人账户只剩34.58元,剩余84.9元系统直接由其女儿的医保卡个人历年账户余款支付。
“每到年底,我的医保卡就不够用,现在可以用女儿的医保卡,不用自己掏钱付医药费,家庭共济真是惠民好政策。而且绑定办理过程便捷,刷卡看病与往常一样。”朱大伯说。
目前,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现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管理形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设个人账户。为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绩效,扩大医疗保障外延,我市及时出台实施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让老百姓得实惠。
据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区参加门诊医保近70万人,历年账户结余2000元以上的有20余万人,这些人均可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提醒:办理“家庭共济”8个问题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发现,不少市民在办理“家庭共济”业务时存在不少疑问,主要涉及2个方面的8个问题:
●有关办理问题
问题1:小张在市区工作,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父母常年在老家金华生活,参加了金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家庭共济”吗?
答:可以办理。“家庭共济”指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其近亲属必须是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此,小张可以前往所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问题2:小王是瓯海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父母在温州市区参保,小王要绑定父母的医保卡,该去哪里办理?带什么材料?三人均要在场吗?
答:授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亲属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到所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不需要近亲属前来办理。也就说,小王带本人身份证、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瓯海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父母可不用到场。
问题3: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全市都实施吗?各县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答:目前,市本级、鹿城、龙湾、瓯海、开发区的参保人员可于12月19日开始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元旦后正式实施。其他县(市、区)具体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问题4:“家庭共济”具体的近亲属对象范围是什么?可以与兄弟姐妹或岳父岳母“家庭共济”吗?
答:近亲属是指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不包括参保人员兄弟姐妹以及配偶的父母。
问题5:老孙的儿子和女儿的医保个人账户均有历年结余资金,儿女可以一起与老孙“家庭共济”吗?
答: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被授权的近亲属只能使用一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也就说老孙儿女中只有一人能绑定父亲的医保卡。
问题6:与近亲属绑定需要主动申请吗?
答:是的,需要参保人员主动向其所辖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关于用途、报销问题
问题7:小陈是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绑定了龙湾区妻子的医保卡,同时绑定了永嘉县父母的医保卡,妻子和父母该如何从小陈的个人账户中划转?
答:授权人和近亲属都是市区的(不包括洞头区)参保人员,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手续后,可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市定点医药机构直接刷卡结算;近亲属不是市区参保人员的,办理绑定手续后,可持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医疗费发票原件等相关材料到授权人所辖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也就说是,小陈妻子在医疗门诊结算时可直接从其个人账户扣除,而小陈父母要在当地就医,先垫付医疗费用之后,小陈再拿着发票原件、市民卡等相关材料到其所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问题8:“家庭共济”的使用范围?
答: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近亲属可用于支付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整形、美容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除外)。同时,还可用于支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包括:狂犬病疫苗、流感疫苗、水痘疫苗、23价肺炎多糖疫苗、肠道病毒EV71灭活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百白破脊灰和Hib五联疫苗、乙脑灭活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C群流脑结合疫苗、甲乙肝联合疫苗、甲肝灭活疫苗、乙肝疫苗。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张晓通讯员姚必盛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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