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带朋友吃个自助餐 当掏出餐券的时候被酒店无情拒绝了
温州网讯“七夕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什么不让用餐券?”昨天,市民王先生向新闻热线反映,自己提前一天预订七夕当天市区喜来登酒店的自助餐,却在昨天被告知“七夕是情人节”,不能使用餐券。
消费者:预约被拒七夕计划被打乱
今年七夕,市民王先生想在下班后和朋友去喜来登酒店一楼餐厅吃自助餐。由于有4张该酒店的自助晚餐券,王先生打算在当天使用。
按照餐券上“需要提前24小时预约”的要求,王先生8月27日致电酒店,预约4个人七夕当天的自助晚餐。“在预约时,我跟工作人员说,我是用餐券消费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表示异议,给我预订了餐位。”
为了解餐厅就餐时间,昨天上午,王先生再次与喜来登酒店方面联系,却被告知因为当天是“情人节”,当晚不能使用餐券,只能用现金或微信支付。“餐券上没有标明七夕不能使用,商家这样的行为是不合理的。”王先生说。
王先生称,餐券上只标明“此券不适用于节假日、2月14日、12月24日等”,没有说七夕不能使用。在他看来,此处的节假日应理解为法定节假日(全年11天)。“如果券上的节假日作广义理解,包括七夕在内,那是否也包括教师节、护士节呢?”
随后,王先生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了投诉。但截至昨晚7时,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王先生在七夕当天的计划也被打乱。
喜来登:七夕跟情人节一样不能用券
昨天下午,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拨打喜来登酒店电话,预订当晚自助晚餐位置。工作人员表示,七夕当天的价格是两人799元。
“今天能不能用消费券?”工作人员回复称,七夕当天不能用消费券,如果真的要用,每个人需要补170元的差价,因为消费券卖出去的价格只有235元一张。“为何不在餐券上注明‘七夕不能使用’?”这名工作人员称,“因为节日太多,我们不可能一一写清楚。”
王先生在网上平台投诉后,鹿城区市监局消保分局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能调解成功。
昨晚,喜来登酒店公关部负责人解释称,因为是七夕,酒店方对正价消费自助餐的消费者赠送额外的礼品,如彩妆券、香槟券等。他们对王先生的投诉提出了两个建议:补差价跟其他客人享受礼品赠送等同等服务,或者只吃自助餐不享受额外赠送的礼物。“但他对两个方案都予以拒绝,不接受补差价但要求享受所有服务。”
对酒店方的这个说法,王先生予以否认:“没有和我说过,但投诉后市监局人员转述过类似的话。我上午打电话到酒店时,工作人员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今天是情人节,不能使用券,只能用现金。当时工作人员并没有提到上述说法。”
对王先生的遭遇,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浙宁认为,尽管酒店的消费券限制“节假日”使用,但若没有明确“节假日”日期,应当理解为法定节假日,即元旦、五一、十一及双休日等,至于三八节、青年节、七夕等节日,以及外国的圣诞节、情人节等都不应包括在内。商家若对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其他节日进行使用限制,则应在消费券券面上注明。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何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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