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四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名单公示,这4家温州企业入选

温州网 2021-03-16 08:12:23
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嘉利特荏原泵业有限公司等四家温州高新技术企业榜上有名。

温州网讯  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示“浙江省第四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名单”,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嘉利特荏原泵业有限公司等四家温州高新技术企业榜上有名。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为了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百企创强”行动,在高新技术企业中,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骨干高新技术企业,集中资源,加大在研发平台建设、重大技术攻关应用、高端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加强在创新政策落实、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服务,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打造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全球知名、全国有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据悉,目前温州共有5家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分别是:温州市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去年,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卓诗尼鞋业有限公司等三家温企被纳入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名单。

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王牌军”,成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其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是两项主要的条件:

  • 企业需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销售收入比例近三年持续保持在4%以上,企业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具备较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拥有行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核心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在70%以上。

  • 企业在行业内部具有一定知名度,属市县重点支持的行业龙头企业,具备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能力。

  • 企业销售规模在5亿元以上,成长性好,产业创新带动能力强。

根据有关规定,省科技部门对创新型领军企业申请省级科技项目不受有1项项目执行的限制,允许再申报1项,同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省科技部门要求,各市、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建立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的重点联系制度,将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作为“三服务”和“双百”专项行动的重点服务对象,加强精准对接,帮助企业落实好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税收优惠等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县科技计划应当在创新载体建设、科技项目安排、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等方面倾斜给予支持。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温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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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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