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续缴、霸王条款……面对预付式消费纠纷,相关部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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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市民陈先生近日反映他在京都健身会所花万元办健身卡买私教课,一天没练想退费却要被扣违约金的遭遇。陈先生说,商务部门难以调解,消保委不介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这令他很郁闷。
面对类似的发卡商家,消费者难道只能自认倒霉?为什么预付式消费纠纷那么难管?记者就此走访了相关部门。
消费“套路”:强制续缴、商家跑路、霸王条款频现
所谓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为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向经营者预先交付一定的费用,从经营者处按次或按期享受商品或服务的一种消费方式。本来预付卡是一张“双赢卡”——消费者享受折扣、方便快捷,商家稳定用户、增大现金流,但现实中有关预付式消费的负面新闻频频出现。
有消费者说,无论是去健身房、摄影店,还是去美甲、吃饭,商家往往会建议预付款,但预付式消费的“坑”实在不少,比如强制续缴、霸王条款等。
记者了解到,预付式消费的“坑”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一是商家制订霸王条款,如商家单方面约定过期不能退款、退款违约金约定条件过高、预付卡转让需付转让金、重大节日期间不能打折等;二是以各种优惠措施吸引消费者办卡后,以各种方式降低服务标准,比如擅自提高价格、减少优惠期限等,或店面屡屡转让,承诺打折难兑现。更有甚者在发卡圈钱目的达到后,直接关门歇业;三是预设消费陷阱。有的美容美发行业,一旦消费者下单购买某类服务后,便故意将全套产品一次性拆封,消费者感觉使用效果不佳要求停止后续服务时,商家便以产品拆封无法退货为由拒绝退款;四是不签订书面合同,举证维权难度大。消费者自身证据意识欠缺,在办卡的时候往往被商家口头承诺的各种优惠所打动,而一旦利益受损,想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时,发现除了一张卡、几张小票,根本没有有效的证据,有的甚至将卡都寄放在商店里,导致行业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取证难、立案难、调解难、查处难;五是侵害消费者隐私权,将收集到的个人信息泄露出去。
市监部门:单用途预付卡由商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受理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坦言,预付式消费频频“暴雷”,侵犯了不少消费者权益,他们收到很多投诉和举报,但他们并非预付卡的日常监管部门,除了违反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外,无权提前受理。
今年2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显示,文件对预付式消费明确了职责边界清单。针对单用途预付卡,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因此,在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阶段,应该由商务部门主导,市场监管部门不好提前介入。“如果商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职责范围配合做好预付卡的专项整治行动。”该负责人这样说。
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到预付款投诉之后,消保委得先根据法律法规,咨询商务部门的意见。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认真查证商家的经营资质情况,确保其有正规的经营资格,仔细考察商家的信誉情况,尽量选择信誉度高、规模较大的商家,降低消费风险。同时尽量选择时间短、金额小的卡种。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与经营者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对服务内容、标准、期限或次数、服务地点、服务费用的收取以及折扣、优惠额度的计算方法做规定。
同时,双方应该就消费者转让卡的限制条件、退费相关手续、各自的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的约定。一定不要忘记索要发票,保留相关协议,以便纠纷发生时提供依据,维护自身利益。
商务部门:对预付卡纠纷,相关法律操作性均不够强
市商务局消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商务部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集团企业、品牌企业、规模企业发放单用途预付卡时需要到商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实行资金管存制度,而从实际落实看,备案的企业少之又少,大量中小企业和个体户仍游离于监管边缘,并未纳入备案之中。浙江省“消保法”修订后,将范围扩大至发放预付卡单位由商务部门管辖,但规定内容过于简单,且未能与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很好地衔接。
该负责人说,从预付卡纠纷处置情况看,相关法律的操作性均不够强,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监管需求。一方面法律还不够完善,另一方面商务系统执法职能移交至市场监管部门后,工作上发挥作用不够明显。因此,他们也在大力宣传预付款消费的风险,让消费者谨慎消费。同时,也期待尽快修订完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单用途卡”条款,或者尽快出台《浙江省预付卡管理办法》。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姜瑾瑾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