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规范认罪认罚案执法行为 全省首创全程“码”上看

温州网 2021-03-29 07:53:00
据悉,这是苍南率全省之先借助数字化改革实现刑事诉讼全过程认罪认罚可视化的首个案件。

  温州网讯 日前,苍南县检察院办理犯罪嫌疑人陈某涉嫌盗窃案时,对陈某认罪认罚的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随后将录音录像上传相应系统生成可视码,便于诉讼后端环节办案人员及律师凭借可视码实时回溯认罪认罚过程,从而督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化运行。据悉,这是苍南率全省之先借助数字化改革实现刑事诉讼全过程认罪认罚可视化的首个案件。

  据了解,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然而,实施刑事诉讼全过程认罪认罚可视化之前,认罪认罚案件通常只存有《认罪认罚具结书》等书面材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认罪过程的合法性有待进一步监督,认罪认罚从宽的透明度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此,苍南出台《刑事诉讼全过程认罪认罚可视化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推出认罪认罚可视码即“V码”(“V”源自可视化英文visualization),致力实现刑事诉讼全程过程认罪认罚可视化。苍南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任意阶段认罪认罚时,办案人员需对认罪认罚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通过苍南检察政法一体化认罪认罚可视化平台加密传输生成“V码”,将“V码”附于案件卷宗移送以用于实时查阅,并且“V码”采取一人一录、逐案录制、一案一码的方式,适用于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认罪认罚案件。

  根据实施意见,认罪认罚录音录像应包括“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对拟认定的犯罪事实进行证据开示”“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向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说明理由和依据,听取意见并充分协商”等6项内容。此外,录制过程不得选择性录制,录像不得剪接、删改,需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以及协商场景等情况,并显示完整准确的时间。

  “‘V码’的存在,将认罪认罚的全过程完整曝光于镜头之下,这将有效督促办案人员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以及律师的执业权利,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该负责人说,他们下一步将全面推广这项制度。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 林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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