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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鹿城72家医疗机构违规被记分通报

温州网 2022-01-08 10:40:00
昨天,市卫生监督所通报2021年第四季度鹿城区72家存在违规行为被记分的医疗机构名单。

  温州网讯 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预检分诊登记……昨天,市卫生监督所通报2021年第四季度鹿城区72家存在违规行为被记分的医疗机构名单。

  去年以来,卫生监督部门通过高频次的集中整治,推进辖区社会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化建设。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医疗机构实施责令停业措施,整改措施落实后经执法人员验收合格方可继续执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除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外,卫健部门还会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对违规单位进行不良行为记分。

  在2021年第四季的检查中,鹿城区卫健局发现72家医疗机构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被通报的医疗机构涉及美容门诊部、口腔门诊部、内科门诊、村卫生室、妇科诊所等,扣分原因主要集中在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人员防护措施开展诊疗、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未按规定填写病例资料等违规行为,分别给予记2至8分。其中温州新生医疗美容门诊部存在使用非卫技人员、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诊疗范围两种行为被记8分。

  记者了解到,办法将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类别和情节,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分、2分、4分、6分、12分,共五个档次。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超过10分(含10分),医疗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该年度在医院管理方面的先进或优秀评选;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超过12分(含12分),登记机关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其某一年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超过12分(含12分),或者其三年记分累计超过36分(含36分)的,登记机关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来源:温州商报

  原标题: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预检分诊登记……鹿城72家医疗机构违规被记分通报

  记者:李杨慈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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