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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节”涨价?温州市监提醒:这些领域的价格不得胡来!

温州网 2022-01-22 10:28:27

  温州网讯 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规范价格、维护消费者权益,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经营者发布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全市各经营单位要认真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费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 

  春节期间不得随意涨价!

  温州市发布春节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全市广大经营者:

  2022年春节将至,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对全市各相关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加强自律,合理定价

  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保持鸡蛋、蔬菜、米、面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水平稳定。

  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商品标价签、服务价目表或公示板(牌)应标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内容。价签、价目表、公示板(牌)的内容不得漏标、错标、模糊不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杜绝欺诈,合法经营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标明折价、减价的基准;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

  四、行业规范,保价稳供

  餐饮、住宿等行业经营者不得采取模糊标价、虚假标价及两套菜牌、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形式欺骗消费者。美容美发、洗浴洗车等服务行业,应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强制服务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旅游景区(点)严禁擅自提高价格、捆绑收费、搭车收费。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揽游客;不得以“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方式招揽游客;不得擅自缩短旅游时间、遗漏旅游景区、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客运公司、汽车站、火车站及机场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涨价、票外加价;不得搭售或者强制收取保险费。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相关网络经营者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各经营单位要认真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趁“节”涨价?温州市监提醒:这些领域的价格不得胡来!

  通讯员 温市萱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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