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4203件 温州“办理破产”指标在去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排名第八
温州网讯 3月31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温州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介绍了《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实施意见(二)》[下称“《实施意见(二)》”]的出台背景及相关情况,同时对2021年度温州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及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据介绍,2017~2021年,温州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203件。其中,立案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268件,涉及案件1414件、标的额20.1亿元,结案174件,含47件成功清理办结,免除债务6675.91万元。庄吉集团合并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海运集团破产清算、河田集团预重整转重整、盛丰塑胶破产和解等案件入选全省十大破产案例。“办理破产”指标在2021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第八位。
本次发布的《实施意见(二)》在启动程序、强化财产调查、清理方案的表决与实施、个人债务重整、规范结案、行为限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明确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实行终本结案前置个债清理谈话告知,引导激励当事人主动申请启动个债清理程序;明确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启动个债清理,扩大申请人范围;明确对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债务,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债务人,依职权启动个债清理程序;增加引入律师、公证参与个债清理中的调查工作,在必要时还可以适用悬赏执行手段;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债务人进行信用评估,与评估合格的债务人签订融资合同,形成以融资款项清偿债务的重整方案;针对部分连带债务的清理,明确债权人在表决同意清偿方案时,可以就连带债务人应承担份额范围内的剩余债务,保留向其他债务人主张的权利;明确援引适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指引(试行)》中有关考察期、行为限制的做法,适当放宽出行交通工具限制,为个债清理债务人必要的生产经营出行需要创造条件,为创业创新者解困松绑。
来源:掌上温州客户端
原标题:5年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4203件 温州“办理破产”指标在去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排名第八
记者 吴祖坚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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