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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昆街道开展“扫街”行动 推动市容市貌、交通环境大提升

温州网 2022-05-26 09:52:04

温州网讯  为深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迅速提升市容环境秩序。近期,灵昆街道牵头灵昆行政执法中队、灵昆城乡环境管理中心、洞头交警六中队、各道路路长等,对繁灵街、兴灵路、灵东路、灵南路等6条重点路段开展“扫街”大行动,全力以赴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

  在行动中,主要对车辆乱停放、沿街商铺占道经营、电动助力车安装雨棚、无牌上路等情况开展集中治理,严查严管、强力整治,通过教育、查扣、拖移等综合管理措施,对所有违法停放的车辆一律强制拖移,对乱搭乱建的一律强制拆除,对乱堆乱放的杂物、乱贴乱画的小广告一律强制清理。据统计,5月23日共出动了执法、协警、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近60人,拆除了乱搭乱建简易房(棚)4处,清理占道杂物30多处、小广告13处,暂扣占道经营商户物品2家,处罚违章停放车辆12处,拖离无牌照电动助力车5辆、违停助力车3辆、带雨棚助力车14辆。此外,工作人员还积极进行文明劝导,共教育引导驾驶员2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市民文明出行意识。

  据悉,该“扫街”行动还将持续加码推进,尤其对行人乱穿马路、车辆未礼让斑马线、未按规停放以及助动车驾驶员未戴头盔、助动车私搭雨篷或未上牌上路的,将重点予以整治。

  市容环境的整洁需要广大市民朋友们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这里我们倡议大家切实做到“十个不”

  1. 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 不乱堆乱放,挤占道路;

  3. 不店外占道经营,影响通行;

  4. 不乱设摊点,影响环境;

  5. 不准乱行乱闯,影响秩序;

  6. 不乱搭滥建,影响市容;

  7. 不乱倒垃圾,随意造脏;

  8. 不乱贴乱画,违法宣传;

  9. 不擅自挖掘道路,损坏市政公共设施;

  10. 不抛洒油污、渣土、杂物、污物,污染道路。

来源:灵昆街道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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