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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交警开展“蓝电行动” 商家改装电动自行车被罚

温州网 2024-04-11 09:15:24

温州网讯  电池电压为48V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商家应消费者要求改成60V。近日,该车辆上路后被交警查获,商家也因此挨了重罚。

4月9日中午,乐清交警开展“蓝电行动”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在虹桥镇黎明西路查获肖某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涉嫌非法改装,该车车型是电池电压为48V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实际电池电压却是60V,存在加装、改装的嫌疑。

在现场询问过程中,肖某承认了对车辆加装电池的事实。肖某嫌弃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车速较慢,解码提速后车辆续航又不够,就花钱让商家加装了电池。

随后,交警传唤了电动车销售商家李某。李某对自己非法加装车辆电池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李某交代,为了提高电动车的销售量,满足一些客户的需求,他准备了48V、60V和72V三种电压规格的电池,并在客户选择好车型并办理上牌手续后,提供非法加装、改装车辆电池的服务。

现场,交警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商家李某实施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违法车辆恢复原状,以消除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非法改装、拼装、加装车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影响车辆的性能和安全,还可能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购买、不使用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的车辆。如发现有非法改装、拼装、加装车辆的行为,应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乐清交警开展“蓝电行动” 商家改装电动自行车被罚

通讯员 余甘棠 徐昌波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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