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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布2025年网络交易监管十大典型案例

温州晚报 2025-12-09 09:27:57

  温州网讯 近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年网络交易监管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商标侵权、价格欺诈、违法广告等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商标侵权:

  直播带货销售假冒皮鞋

  苍南县某电子商务商行自2023年11月起,在淘宝、拼多多等平台注册多家网店,利用直播带货销售假冒“意尔康”“蜘蛛王”“花花公子”等注册商标的皮鞋,累计销售金额达100多万元。2025年5月12日,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2000余双假冒皮鞋,经鉴定后,于5月28日将该案移送苍南县公安局。8月20日,专案组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捣毁制假窝点3处,查扣假冒皮鞋货值300多万元。

  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后,迅速成立专案组联合公安部门调查多个电商平台销售假冒“九牧”“四季沐歌”“TOTO”等注册商标卫浴产品案。5月29日统一收网,在五处窝点查获大量假冒卫浴产品及电子销售数据。胡某、唐某、姜某、吴某某、刘某五人货值从3万元到66.6万元不等,均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告虚假:

  宣称“低糖”实际不符标准

  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温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告虚假案中,该公司在淘宝平台店铺发布的“日本拇指外翻矫正器”广告使用“日本”字样宣传,实际商品既非日本品牌也非日本生产,广告制作费用300元。其行为违反广告法,被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公开更正并消除影响,罚款1200元。

  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温州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广告虚假案,该公司在拼多多平台店铺销售的“好吃点低糖蛋卷儿”标题含“低糖”宣传用语,实际不符合低糖食品标准,广告设计宣传费用200元。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被从轻处罚,罚款600元。

  不正当竞争:

  诱导消费者“五星好评”

  苍南县某贸易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网店销售的“稻草人皮鞋”包装盒中放置“评价有礼”卡片,诱导消费者“五星好评”才给予奖励,销售金额1794元。其行为构成对商品用户评价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万元。

  平阳县某茶饮有限公司通过抖音、微信宣传销售各类茶饮,在微信聊天中虚假宣传茶饮功效,2024年10月12日至2025年4月9日期间经营额达50.57万元。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2万元。

  龙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10家平台商户虚假宣传案,温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10家中小商户通过“刷单”虚假商业宣传,累计刷单金额超1000万元。该公司涉嫌刑事犯罪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家商户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分别处以1万元至3万元不等罚款,罚款总额21.5万元。

  价格欺诈:

  假称优惠活动“仅限今天”

  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温州某食品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该公司在网络直播间宣称“温州湖岭牛肉干35.9一大罐、大片真牛肉59.9两大罐活动仅限今天”,但活动结束后未修改售价。3月21日至4月18日共计销售20罐,违法所得682.3元。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下架有关商品,没收违法所得682.3元,并处罚款1364.6元。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上海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店价格欺诈案,该公司在抖音商城售卖住宿团购券时,标示的被比较价格(划线价)高于门市价或实际成交价,营业收入3508元。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508元,并处以罚款7016元的行政处罚。

  食品虚假:

  外卖平台“牛肉小串”成分不符

  洞头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温州市洞头北岙某小吃店虚假宣传案,该店使用配料表成分为鸭肉的“尔福”牌手把肉串制作“牛肉小串”并在美团外卖平台宣传主料为牛肉,销售额18435.98元,同时还存在未及时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5300元的行政处罚。

来 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 温州公布2025年网络交易监管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 陈培培 通讯员 温市萱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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