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高

2013年11月03日 08:50:50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各功能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40元

  温州网讯 温州市政府日前下发通知称,决定将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各功能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按市区财政体制结算。

  新的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根据通知,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应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吕进科 |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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