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

2014年02月14日 17:45:13来源:温州网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经过一年多数十次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反复论证、闭门修改后,去年11月22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最终表决通过了《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点击查看全文)并将于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的制定出台,旨在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活动的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明间融资风险,促进明间资金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它是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它的出台对防范化解民间金融风险,维护民间融资市场秩序,促进温州民间金融不断规范有重要意义。

  为保障《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现将起草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点击查看详情)予以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或建议。如果您对此有好的想法,可以在2014年2月21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具体途径如下: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qkfsd@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寄至:温州市高新园区企业研发总部大楼1813室市金改重点项目办收,邮编:325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细则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0577-88967726。(联系人:胡仁智,联系电话:0577-88967715)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诸葛之伊|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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