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好大灯音响坏了 记者暗访:汽修店猫腻大起底

2014年03月13日 07:18:36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记者暗访汽车4s店和修理厂共12家,只有3家没有夸大问题

  测试车辆

  存在两个故障:车子抖动,加速时有“无力感”;一大灯不亮。

  经技师检测,原因为发动机其中一个喷油嘴松动,一个大灯的保险丝出现故障。

  修好了大灯,音响坏了维修厂家:安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柳市镇凌云路237号

  时间:3月7日下午3时许

  收费:25元

  结果:修好第一个故障,拆了音响上完好的保险丝来修大灯

  车子驶入该公司修理车间,前台服务人员登记了车辆故障内容。机械工很快诊断出车子抖动的问题所在,并将拔掉的喷油嘴重新插回去。但对方修理工一时查不出大灯故障,只是称大灯坏了。记者按照维修人员的要求,花25元换了大灯灯泡,但问题仍没有解决。随后,在另一名老维修人员的帮助下,花了近一个小时才顺利解决了第二个问题,没有再另外收取费用。

  技师点评:虽然这家汽修公司解决了这两个问题,但还是有瑕疵。修理人员其实是“偷梁换柱”,用音响上面一根好的保险丝,换掉了故障保险丝。结果,大灯故障修好了,但车辆离开汽修公司后,记者发现音响不能工作。

  喷油嘴没插牢

  却称需清洗整个油路

  维修厂家:乐清广汽丰田广通乐成店

  地点:乐清城区宁康西路308号

  时间:3月7日上午11时许

  要价:清洗节气门175元,清洗油路300多元,记者借故离开未维修。

  结果:未正确告知两个故障点

  车辆开进维修点,记者反映了上述两个“故障问题”,服务人员立即问“有没有洗过油路”,并表示“每隔一段时间一定要洗一次,不然是会抖动的”。接着,维修人员检测了车辆。

  维修人员:刚才检查了一下,发现在怠速情况下,发动机也抖得很厉害。

  记者:这是什么原因?

  维修人员:初步检查,应该是油路问题引起的,需要把油路全部拆掉进行清洗。

  记者:这个时间要花多久?

  维修人员:时间是比较久的,整个过程要3个多小时吧。

  记者:我们下午还要赶时间呢,能不能快一点?

  维修人员:快一点也行,可以先把节气门洗掉看看效果如何,这是跟油路相关的一个重要部位。这个项目相对来说比较快捷、简单。

  记者:费用多少?

  服务人员(插话):清洗节气门的费用是175元,清洗油路要300多元。

  记者:做这个能保证查出问题吗?

  维修人员:那不能保证的,油路引起的问题很多是肉眼看不出来的。

  记者:能不能用电脑(电子诊断仪)检查一下?

  维修人员:如果是电路问题,是可以测的。这个问题属于机械故障,电脑测不出来。

  记者:那我的大灯不亮,是什么原因?

  维修人员:这个我之前没注意。(检查了1分钟不到)车子的灯泡坏掉了,需要换掉。

  记者:报价单能不能给我一份?

  维修人员:这个报价报不清楚的。(最终没有交给记者)

  记者以“下午有事”为由离开。离开时,对方没有收取费用。

  技师点评:其实维修人员用“电子诊断仪”进行检测,能够很快查出车子抖动的问题所在,如喷油嘴松动,仪器上可能会显示如“喷油嘴开路”等信息提示,但对方称属于机械故障,电脑测不出来。

  该店作出的诊断建议,确实属于“可能引起车子抖动”的问题,但存在将小问题夸大化、严重化之嫌。其实只是喷油嘴没插牢,属于“油路问题”范围内的一个小故障,却要把整个油路换掉。“油路问题”是个范围很广的领域,收费项目也多,多者可收几百甚至上千元。清洗油路相当于给车辆“挂点滴”。

  没仔细检查大灯,直接说要更换

  维修厂家:乐清龙华丰田4S店

  地点:乐清市北白象镇塘下工业区104国道边

  时间:3月7日上午10时许

  收费:需换大灯,记者借故离开

  结果:修复第一个故障,未检查出第二个故障

  车子开进该店,前台工作人员登记了车子故障情况,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据称已在维修车间干了八九年的一名维修人员首先询问记者,是否有对汽车做过保养。记者称原先有,最近很长一段时间没做过。经10分钟的人工检查,该维修人员观察出喷油嘴有脱落现象,将其插回,告知记者“抖动问题解决了”。对于第二个大灯不亮故障,该维修人员马上就说,大灯不亮是由于灯泡里的灯丝烧坏所致,需更换大灯。

  记者借口“下午有事”驾车离开。维修人员未收取检测费。

  技师点评:对于喷油嘴被拔掉的故障,该店维修人员是检查出来了。

  第二个问题其实不难,对方维修人员可能是嫌麻烦,没有经过仔细检查,就直接说要换大灯,其实只需更换保险丝就可以。

  测试车辆

  存在两个故障:车子抖动,加速时有“无力感”;一大灯不亮。

  经技师检测,原因为发动机其中一个喷油嘴松动,一个大灯的保险丝出现故障。

  先花400元保养,再花400多元换其他零部件

  维修厂家:乐清北京现代大江特约销售服务店

  地点:乐清城区宁康西路353号

  时间:3月7日下午1时许

  要价:大修费用8000~9000元,记者借故离开

  结果:未正确告知两个故障点

  车辆开进维修点,维修人员检查发现,现代轿车确实存在动力不足、车子抖动等问题。发现机油没有了,就免费为车子加了一些机油,但仍不见好转。维修主管就请来一位“检查发动机方面很内行的”师傅。

  该师傅先是人工检查了10分钟后无果,再拿来电子诊断仪进行检测。“要先花400元做个保养,再花400多元把4个火花塞等其他一些零部件换掉,其他一些费用加起来大约1000元。”这名师傅建议,要把车辆抖动问题根治,最好将整个发动机维修,费用大概要8000~9000元。对于大灯不亮问题,维修人员同样只是说大灯坏了要更换,没有仔细检查。

  记者称下午有事后离开,未维修车辆。

  技师点评:该店维修人员使用了“电子诊断仪”,很可能已经发现了喷油嘴的问题,但仍是给出上述修理意见。该修车店或许从自身利益考虑,想方设法从顾客这里多赚钱。

  汽修维权难 新法来帮忙

  由于汽车维修投资成本小、门槛低,导致汽车维修成为投诉较多的消费之一。正如上述案例中显示的情况,某些汽车维修商没有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在维修过程中,“小病大修”、“以换代修”,利用消费者不懂技术,恶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简而言之,即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内容、费用等真实情况有知情的权利,并可以自主选择,不被强迫交易。正如案例中汽车维修商未告知消费者维修费用的情况下,擅自维修,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根据消法有关规定,侵犯消费者权益造成消费者损失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案例中更多存在的是“小病大修”、“以换代修”等恶意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对此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一旦实施欺诈行为,将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较之以往汽车维修维权难的问题,去年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以及今年开始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为汽车维修维权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障。汽车三包规定对于家用汽车在三包有效期内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义务作出了较为明确、细致的规定。而消法增加了机动车发生瑕疵的举证责任倒置,即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这些刚出台的法律规定增加了较多有利于消费者的条款,消费者今后遇到案例中类似的汽车服务维权问题,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民法院等机构、部门采用投诉、请求调解或诉讼等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记者 朱奕 黄云峰 叶淦 吴祖坚 见习记者 叶临风 |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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