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莫名成“小姐”热线 男子频频遭电话轰炸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叶淦 2014-05-26 07: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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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你这里的小姐都是什么价格?”“这里是派出所!”昨天上午,再次接到找“小姐”电话的余先生怒不可遏,吼出“派出所”唬对方。本月20日以来,余先生的手机号码莫名成了“色情热线”,平均每天接到30来个找“小姐”电话,接到他想吐。他说,由于生意往来,不能对来电号码进行屏蔽,现在派出所又立不了案,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第一个找小姐电话早上10时多打来

  多数电话集中在晚上8时到凌晨1时

  余先生今年32岁,永嘉人,在市区经营一家数码店。

  第一次接到找“小姐”的电话是在5月20日。当天上午10时许,余先生的手机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没等他开口,打进电话的男子就开门见山:小姐安排一个,我现在人在宾馆。余先生听后一头雾水:“找小姐?我这里没有。”挂掉电话后,他并没有多想,以为对方只是打错电话。

  谁知过了一个来小时,又有一个陌生号码打了过来,同样是询问有没有小姐。余先生觉得有点不对劲,不会这么巧又打错了吧?结果,类似的电话一个接一个。当天这样的电话他接了20来个,手机号码突然成了“色情热线”。

  此后几天,“色情热线”依然响个不停,这些电话集中在晚上8时到次日凌晨1时。余先生说,关机怕错过客户电话,开着手机又要被不断骚扰。余先生初步统计,每天都要接30来个骚扰电话。

  “现在最怕人多的时候接到这种电话。”余先生说,前天有个女同学找他买电脑时,恰巧找“小姐”的电话打了进来。听到对话,女同学一脸惊诧:你怎么干起这个勾当?他一个劲地解释,才打消了对方的疑虑。

  号码被印上了“色情卡片”

  发到永嘉瓯北一些宾馆内

  余先生想不通,他没和人结仇,手机号码怎么成了“色情热线”,难道是有人恶作剧?为弄个明白,他问了很多个打来电话的男子。有些人说,号码是从永嘉瓯北一些宾馆内的色情卡片上看到的,也有人说是在当地一些电线杆上看到的。余先生这才明白,他的手机号码被印上了“色情卡片”。

  余先生去这些地段找过,因为打进电话的人不肯说具体是哪个宾馆,他没能查到有价值的线索。无奈之下,他向辖区派出所求助。派出所民警告诉余先生,这种情况不够条件立案。

  余先生说,这个手机号码2007年使用至今,从没遇到这样的事情。遭遇骚扰后,他想过停用这个号码,但考虑到平时的业务往来只能作罢。他也想过对陌生来电全部屏蔽,可又怕错过了生意。

  “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余先生说,这些电话已经影响了他的工作生活,千篇一律找“小姐”的话听得他想吐。他不知道这种骚扰什么时候会停。

  恶意在公众场合公布受害人的手机号码造成损害的,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律师说法

  若行为人明知手机号码系受害人所有,恶意在公众场合公布受害人的手机号码,造成受害人受到损害,依据《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若行为人明知手机号码系受害人所有,恶意多次拨通号码以达到骚扰受害人的目的,造成受害人身体与精神上受到伤害,该行为应当视为对公民人身权(健康权)的侵害,行为人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承担侵权责任;若行为人并不知道手机号码系受害人所有,且对拨通该号码所带来的后果陷入了错误认识,即主观上并没有侵权的过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惩戒因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而导致的人身、财产和个人隐私受到的严重侵害,《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即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实践中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刑法上的规制。如果行为人或是相关人存有《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犯罪情节的,还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受害人在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加害人尚未明确,涉案范围较大,情节较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不排除有犯罪事实的行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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