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整治首批45个城中村 区长徒手掰掉阳台立墙

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作者: 记者诸葛芳芳 记者赵琛璋 夏晓腊 吴健 2014-06-04 07: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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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昨天下午,在瓯海景山街道净水村一处出租房,“嘭!”的一声响,周围的人员一下怔住了。连片的水泥从阳台立墙上掉了下,摔在地上。

  这一幕发生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作荣一行调研瓯海区景山街道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现场。在出租房二楼,陈作荣指着阳台立墙上约3厘米的宽裂痕说:“裂痕这么大,怎么住人?”话音刚落不久,就传来“啪~嘭!”的响声。

  原来是随行的瓯海区委副书记、区长彭立华见状,伸手轻轻掰了一下裂缝边的水泥,没想到沿着裂缝,整片水泥块随之掉了下来,接着,边上的水泥也受牵连纷纷掉落,墙体内部的钢筋裸露了出来。

  在环顾该出租房,每一个窗户外都挂着空调外机,墙面上交缠着各类电线,多处墙面已出现明显裂痕。楼梯上布满了灰尘,楼梯扶手已完全生锈,底下的立柱也不见了,手一推就摇摇晃晃。

  净水村是典型的城中村,具有危房较多,居住人群复杂,卫生条件恶劣,消防安全公共设施落后,企业低小散,出租房杂乱差等特点。目前,净水村无证无照和低小散企业基本上已自行搬离,而居住出租房还有较多存在。

  景山街道党工委书记丁建勇介绍,实地查看的这处出租房原为周转房,建成已20多年了。现在居住着40户人家,多数为环卫工人。“我们计划下半年让他们搬出来,搬出后在年内拆除这座房屋。”

  “尽快处理,不要拖太久,这关乎人身安全。”陈作荣现场督促有关部门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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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瓯海整治首批45个城中村

  昨天下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作荣调研瓯海区景山街道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记者了解到,瓯海区已于5月2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进入城中村集中整治阶段。

  陈作荣一行走访了景山街道净水村。目前,瓯海区已确定了包括净水村在内的首批45个重点整治城中村,其中净水村和梧田街道蟠凤村被列入市级重点整治城中村。经初步排查,45个被列入重点整治的城中村中约有无证无照经营950户;违法建筑3091家,约53.6万平方米;存在安全隐患居住出租房8383家,生产加工单位1068家,生产经营单位2381家;存在非法供电单位174家,食品安全问题单位47家,环境污染单位339家。

  在前阶段的城中村整治中,瓯海区以梧田北村村、郭溪郭南村以及潘桥横屿头村为试点,初步建立了隐患排查和市容保洁长效机制,为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积累了经验。

  “重大安全隐患要排查,城中村事故率要大幅下降,整治出一定数量的较有规范的示范村,城中村的环境要有大变化。”陈作荣说,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涉及村民的利益和安全,要在45个重大整治的城中村召开村民大会,让村民理解和支持城中村的整治。

  市环保局助推城中村整治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环保局注重对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和监管,目前已完成重污染行业整治169家,关停淘汰396家,搬迁入园企业355家。截至4月底,出动执法人员38890人次,检查企业14348家次,立案374件,打击取缔非法污染源877个,刑事拘留182人,有力促进城中村等区域流域的环境改善。

  >>>政策解读

  电力:重点整治非法供用电

  本月,我市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入集中整治阶段。记者采访七大整治内容牵头部门相关负责人,今起不定期推出七大整治政策解读。

  温州供电公司目前已经制定了城中村供用电安全综合整治相关工作方案。

  温州供电公司城中村供用电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王亮介绍,6月至8月间,将重点整治一批严重危及居民人身安全的非法供用电问题,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私拉乱接的各类违法供用电行为。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把城中村建设成为“无非法供用电”的安全示范村。

  在违法建筑内从事生产活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生产单位非法用电和无证无照单位非法用电三种行为是此次整治的重点,解决非法私拉乱接、长期超容量用电以及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违法建筑等一批难点工作。

  整治行动中,供电公司将规范做好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主体的中止供电工作,实施现场勘查,制定停电方案,按要求实施断电、拆表、销户工作。严格把控业扩用户资料审核关,重点关注房产土地证明材料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坚决杜绝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办理供电手续。

  消防:整治出租房消防问题

  针对城中村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问题,市公安局制定了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在城中村整治中,对不符合租赁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禁止出租,经整改合格后才能恢复出租。对以下四种类型一律禁止出租,已经出租的要责令停租:一是不符合租赁条件的一律不准出租赁;二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一律不准出租赁;三是存在消防隐患不符合消防规定的一律不准出租赁;四是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准出租。

  明确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群租房,一律实施临时查封;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居住出租房,拆封人一律拘留;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群租房,经责令改正未改正,房东(或二房东)一律拘留;居住出租房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设置铁栅栏的,经责令改正未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

  消防部门还给出了城中村居住出租房的六大消防安全技术要点:一、居住人员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含);二、居住部分不得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隔断,与生产、储存、经营用房必须采用实体砖墙分隔,并均应隔至梁底、楼板底。三、居住出租房屋应设置独立疏散楼梯,3层(含)以上出租房,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窗户不得设置铁栅栏、防盗窗,每层应至少配置一条逃生绳;四、居住间内不得使用明火,必须设置独立房间(厨房)集中使用;五、室内电气线路应当采用暗敷、穿金属管或者PVC阴燃套管保护;六、每层至少配备两具4公斤以上ABC干粉灭火器且设在便于取用部位,放置手电筒、报警哨和简易呼吸面罩。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金道汉|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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