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被查封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财产保全
扬子晚报
2014-07-14 11:06:18
接听时间: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丁天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女士:我与他人存在经济纠纷,他到法院起诉以后查封保全了我的房产,导致我无法出售房产来偿还债务。我如何才能解除对我房屋的查封保全?
丁律师:如果你认为保全错误,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原财产保全的裁定执行。你还可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7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的饶奋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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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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