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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在线:厂房外迁9年无法安置,还要等多久?

温州网 2014-07-15 06:51:35
温州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原温州开关厂),9年前应市政府要求,从市区小南门荷花路搬迁至龙湾,然而9年过去,龙湾厂房的地,依然没有落实。

  两幢厂房至今未建好,如同“烂尾楼”。工地上野草疯长。

  温州网讯 温州市区机场大道北面有一条东西走向的中兴路,周边厂房林立,其中一家企业显得特别扎眼:门口坐落着六间二层楼,后面是两幢尚未建好的厂房,厂区空地上野草疯长没过膝盖。

  该厂房属于温州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原温州开关厂),厂区内这道奇特的“风景”已经存在9年之久。这家企业原先位于市区小南门荷花路,后因城市改造需要被外迁安置在这里。

  2006年1月,企业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随后办理了所有相关手续。然而,直到2008年3月进场施工时,厂区内还有两位农户房屋拆迁政策尚未处理完毕。该企业负责人称,为此,他往相关部门跑了上百趟,但事情至今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未建好的厂房形同“烂尾楼”

  温州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始创于1958年,原先共有300多名职工,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2001年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该企业由集体性质改制重组为民营,随后被列入整体外迁安置计划。

  该公司经理施正幸说,当时共有11家企业安置在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原温州扶贫开发区)。2008年底,其他10家企业厂房都已建成并投入生产,唯独该公司地块因政策处理未到位,厂房至今无法建成。目前,该地块手续费、地价款、契税、工程进度款总计已投入1000多万元,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损失。

  上周四,《代表在线》栏目记者来到该厂区,只见大门口扎着一道竹篱笆,一位环卫工人将收购过来的废品堆积在厂区角落。门口的六间二层民房搭建了一些违法建筑,其中有两间房子对外出租,办了一家生产五金用品的小工厂。老板说,他已租了六七年,房子主人是龙湾区瑶溪街道龙东村村民,早就搬出去了。

  厂区内有两幢五层楼厂房已经基本成形,施正幸说,按厂房设计图纸,厂区内打算建一幢办公楼,因规划墙体挨着民房而无法建成,整个工程只好暂停,形同“烂尾楼”。这些年来,企业一直租借在市区鱼鳞浃路的一处厂房生产,由于迟迟不能搬入新厂房,没办法增添设备扩大再生产,企业发展受到很大影响。

  “很快处理”变成了遥遥无期

  龙湾区发改局一份文件显示,温州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厂房用地面积53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00多平方米,工程投资概算1980多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施正幸说,当时企业进场施工时,发现两农户房屋尚未拆迁,他马上向相关部门反映。这些部门回复,房屋拆迁政策处理很快就会落实,厂房可以照常建设。然而,“很快处理”却变成了遥遥无期。

  接到企业多次反映后,市国土资源局先后在2008年4月和2009年2月两次打报告,请市政府督促温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尽快处理。在这两份报告中,该局表示曾与温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多次联系,管委会称两名住户在原先拆迁安置工作中拒不配合,一直无法达成拆迁意向,现拆迁安置房源已分配完毕,无法再对其进行安置。

  市国土资源局认为,该地块集体土地征收政策处理一直由温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管委会应继续做好这两户的拆迁安置工作。

  2009年3月,市政府出台一份抄告单,要求此事由温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有关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随后,该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经过评估,计算出安置补偿费约400万元,并于2012年10月拨付给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然而,由于拆迁户安置补偿要求与此尚有差距等原因,双方仍未谈拢。

  拆迁安置再次失去机会

  2009年初,根据市政府抄告单精神,温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同龙湾区瑶溪镇、龙东村成立工作组,专门制订工作计划表处理此事。

  2011年,温州工业园区更名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于2011年10月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将温州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内的两名住户统一安置在龙东村三产留地地块。2012年3月,管委会再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拆迁户签订协议书,力争于当年年底前开工建设龙东村拆迁安置房。

  两名拆迁户之一、今年58岁的老曾说,当时他算了一下,觉得安置房比较优惠。不过,他有个担心,万一村里的安置房建不起来怎么办?到底哪个部门对此事负责到底?于是,在签订协议书之际,他要求相关部门予以担保。

  结果,没有任何部门承诺对此事负责到底。老曾和另外一户因此拒绝签字,拆迁安置工作再次丧失机会。

  9年里往各部门跑了上百趟

  由于房屋拆迁政策处理未到位,温州开关电器有限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从2008年起,该公司只好每年申请土地使用权延期,龙湾区政府年复一年在请示报告上批复“同意”。

  今年3月,市国土资源局再次与该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约定厂房建设项目须在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竣工。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在一份公函中首次提到,该企业用地内的农民房屋拆迁政策处理未到位是由政府原因造成的。

  “如果是企业自身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厂房建设,这块地早就被政府收去了,但政府也不能这样无限期地拖下去。”施正幸说,9年来,他为这件事跑了很多部门,前后跑了上百趟,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能妥善处理这事。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陶祝波说,过去迟迟没有处理到位,主要原因是园区机制调整频繁,人员更换频繁,导致难以落实。目前他们正积极与拆迁户协调,如果双方仍谈不拢,按照当前的拆迁补偿政策,可以依法强制拆迁,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相关补偿方案还是要落实到位。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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