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11年 分手时男方竟拿菜刀砍女方

来源:温州网乐清支站作者: 记者 汤琴 通讯员 汤存本 2015-03-16 14: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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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乐清支站讯 前日,经乐成街道调委会驻乐成派出所调解室调解,同居11年、分手时男方竟拿菜刀砍女方的纠纷终于达成协议,双方平和解除同居关系。

  12年前,来自重庆某县在我市务工的中年妇女曾某,因丈夫身患重病不幸去世,丢下两女两儿,最大的女儿也只有12岁,生活异常艰难。而来自四川某县的中年男子章某离婚后也在我市务工,经老乡牵线,章某也不嫌弃曾某子女多家贫欠债,双方开始同居生活。

  曾某勤劳肯干,一人打两份工维持家庭生活。同居几年后,曾某怀孕,考虑到已有4个子女,在未征得章某同意的情况下,曾某打掉了胎儿,章某和前妻虽有一子,但见曾某自作主张打掉了胎儿,他非常生气,从此消极务工,不愿干活,还经常打牌,两人经常争吵打架。

  2014年6月份,章某在上班时,被机器割断右手腕,经手术治疗,断手虽被接上,但功能严重损伤,落下了五级的终身残疾。时至今年,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3月7日6时许,在我市城东街道某处租住屋前,双方再一次因经济、分手等事发生激烈争吵,章某怒从心头起,竟拿来菜刀要砍曾某,曾某赶紧躲避。章某就用菜刀砍破曾某平时在使用的电动车前轮胎,并把电动车推倒在地,摔坏了电动车外壳。

  乐成派出所接警后,考虑到章某未对曾某造成人身损伤,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章某提出:自己十几年前来到曾家,曾家欠债六万余元,自己不但帮曾某还清债务,还帮曾某把孩子抚养成人,曾某却连孩子也不愿帮自己生。去年一年,家里就有八九万元的结余,现在曾某嫌自己残疾,便要分手,曾某最少要给自己经济补偿五万元,以自己名字登记开办的棋牌室也要给他。

  曾某则说,多年来章某不肯干活做事,收入也没有全部上交,去年章某获得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24万元,这也是家庭收入,要拿出来两人平分,而想要她给经济补偿不可能,她一分钱也不给。

  双方争吵了整整一个上午,协商无果。乐成派出所调解室调解员放弃午休时间,组织双方继续协商。调解员认为:章某在曾家11年,和曾某一起还清债务,自己未再生孩子帮曾某一起把四个子女抚养成人,现在双方分手,曾某应适当给予其经济补偿,章某的残疾赔偿金,不宜作为同居家庭收入,应当归章某个人所有,曾某无权平分。考虑到章某五级伤残,不能干重体力活,棋牌室今后归章某所有,以经营收入维持生计,并对双方共有的生活物件进行合理分割。

  在分割生活物件时,双方为一个煤气瓶、电饭煲、一床被子也不肯相让,争得面红耳赤。调解员感慨不已:他们俩在一起生活十多年了,多多少少总有一丝感情,怎能如此计较?经反复沟通、劝说,直至16时,双方才达成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今后工作、生活、男婚女嫁等互不干涉,债权债务各自负责,曾某一次性补偿章某4.4万元,当场付清,双方自愿放弃其他补偿要求,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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