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把“运动会”开在KTV 不是跳广场舞而在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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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昏暗包厢中,音乐声震耳欲聋,一群人疯狂地扭动着自己的身躯;灯光一亮,音乐戛然而止,参与抓捕的民警愕然发现,他们当中绝大部分人是年过半百的中年大妈。更意外的是,她们聚众吸毒,却告诉家人是在“开运动会”。
昨天下午,鹿城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案件。被告人戴某、李某、孙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站上第一审判庭的被告人席。
今年以来,鹿城公安分局洪殿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在市区新南亚大酒店的KTV包厢里可能存在聚众吸毒的情况。1月7日晚,警方在其中一间包厢内控制了4男16女,并查获吸毒工具和两包粉状疑似毒品的东西。经检测,这20人都曾吸毒,现场查获的两包粉状疑似毒品的东西重7.95克,检出氯胺酮成分。
这20人中,绝大部分是50岁上下的中年大妈。据供述,她们是相识多年的街坊邻居,基本上是家庭妇女,平日除了带带孙子孙女,就只能做美容、打打牌、追韩剧、喝喝酒、唱卡拉OK度日。这样的生活,基本上每天如此。
她们说,最早接触毒品是在去年4月。当时有人过生日,邀请大家在包厢里庆祝,后来有人神秘兮兮地掏出小瓶饮料请大家品尝。此后,她们隔三差五聚会,吸毒成了保留节目,所有费用采取AA制。
为避免被家里人知道聚众吸毒的事情,她们约定了暗号叫“开运动会”和“吃炖品”。
在昨天的庭审现场,被告人戴某、李某、孙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据戴某交代,案发当天,有人过生日,她便预定了上述包厢来庆祝。被警方现场查获的两包K粉,是她用500元的价格从一个外地人那里买过来的。而李某和孙某则表示自己是被管某(另案处理)叫过来的,同时她们也叫了其他人一起参与聚众吸毒。
公诉机关认为,戴某、李某、孙某结伙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均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戴某、李某、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坦白,同时李某、孙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分别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孙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悉,其他参与吸毒的17人均被行政处罚。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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