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十六大举措 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战士”
温州网讯 非常之时,非常之策。昨天,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担当作为的16条举措,通过政治激励、组织激励、工作激励、精神激励等多种形式,为防控一线“战士”打造最强保障,鼓励他们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这16大举措充分体现“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性互动,条条暖人心。在政治激励方面,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在组织激励方面,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特别突出、特别典型的人员,特别是一线医务工作者,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可开展及时性表彰;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事迹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及时表扬。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对受到及时奖励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公务员全员绩效考核直接定为一档。坚持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干部职级职数使用向一线倾斜,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统筹200名左右的公务员职级职数,专门用于本次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干部的优先晋升。加大公开遴选(选调)交流政策倾斜力度,拿出一定比例职位专门面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乡镇(街道)干部、医务工作者;开展工作人员交流时,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医务工作者优先列为人选。大胆使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把疫情防控表现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干部人选资格条件;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识别、发现优秀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的推荐人选;对受到及时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在到龄参考享受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待遇上,可对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年限要求核减一年;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工、网格人员,可择优选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享受“三岗十八级”待遇。对表现突出并受表彰奖励医卫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相应高级职称;疫情防控中受表彰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时给予倾斜照顾,可缩短一年申报年限或适当放宽其他资格条件,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可越级聘用;对在疫情防控中受表彰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入选“温州名医”等市县重大人才工程,优先安排人才子女入学、健康疗养。
在工作激励方面,对各级划拨的党费和红色基金,不少于70%用于慰问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网格人员。对直接援助重点疫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办理疫情防控保险,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可认定为工伤。对一线工作人员年度体检时间范围、套餐项目等进行相应调整。对在防控工作中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干部职工,年内可安排一次省内免费疗休养活动,其中医务工作者可纳入各地高层次专家人才集中疗休养。对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人员,可给予不超过100元/天的伙食补助;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参加一线防控疫情工作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对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进行核增。对从事一线医护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原则上按实际参加一线防控人员总数的30%核增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
在精神激励方面,选树“瓯江红·战‘疫’先锋”群英谱,大力选树、深入宣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奋战在防控最前沿的优秀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典型事迹,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分清主客观原因及其造成的后果,慎用问责手段,防止问责简单化泛化;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电、表格填写、材料报送,切实减轻基层精神压力和工作负担。
十六大举措:
●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沉一线。凡身体健康在家轮休的党员、干部、职工要主动到村(社区)报到,参与一线疫情防控。
●开展疫情防控及时表彰和表扬。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特别突出、特别典型的人员,特别是一线医务工作者,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可开展及时性表彰,此次及时性表彰不占各地本年度表彰计划数量。及时表扬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事迹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实行疫情防控及时奖励。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可及时分批次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对受到及时奖励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奖金,并且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公务员全员绩效考核直接定为一档。
●用好党费、红色基金开展党内关爱。各级划拨的党费和红色基金,不少于70%用于慰问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网格人员。
●大力发现使用表现优秀干部。坚持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职级职数使用向一线倾斜,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予以提拔重用,优先晋升职级。
●加大公开遴选(选调)交流政策倾斜力度。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开遴选(选调)时,应拿出一定比例职位专门面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乡镇(街道)干部、医务工作者;开展工作人员交流时,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医务工作者,可优先列为人选。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对党组织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对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关心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安全健康。要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一线需要,加强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物资筹措和调配,扎实做好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后勤保障。各地各单位要为直接援助重点疫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可认定为工伤,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治疗和休养期间,按医疗期有关待遇执行,不计入病假时间,年度考核按正常处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办理疫情防控保险。加强干部健康体检保障工作,可根据各地实际统筹调整一线工作人员年度体检时间范围、套餐项目等,及时发现、治疗受疫情影响人员。开通心理疏导专线,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
●统筹安排一线工作人员轮休调休补休疗休。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强制休息。对因参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人员,要及时安排补休。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工作人员,疫情结束后由所在单位优先安排休养活动;对在防控工作中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干部职工,年内可安排一次省内免费疗休养活动,其中医务工作者可纳入各地高层次专家人才集中疗休养。
●落实一线工作人员临时性补助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人员,确实发生误餐的,可给予不超过100元/天的伙食补助。统筹考虑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参加一线防控疫情工作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统筹平衡、合理确定。
●核增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各地可根据实际、综合研究,一次性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量,增幅标准可适当高于全省其它地方。
●大胆使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把疫情防控表现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干部人选资格条件,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识别、发现优秀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的推荐人选。对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在乡镇(街道)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对受到及时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在到龄后参考享受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待遇政策上,可在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年限要求上核减一年。可在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工、网格人员中择优选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享受“三岗十八级”待遇。
●强化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倾斜力度。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一线医护的工作人员,县(市、区)、乡镇(街道)从事一线疫情防控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市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抽调到基层一线从事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按实际参加一线防控人员总数的30%核增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对表现突出的党组织、党员等,优先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兴村治社名师等推荐对象。
●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才。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并受表彰奖励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相应高级职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在疫情防控中受表彰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时给予倾斜照顾,可缩短一年申报年限或适当放宽其他资格条件,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可越级聘用。对在疫情防控中受表彰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入选“温州名医”等市县重大人才工程,优先安排人才子女入学、健康疗养,已具有正高职称的可破格申请温州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会员和人才一卡通联名信用卡。
●选树“瓯江红·战‘疫’先锋”群英谱。大力选树、深入宣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奋战在防控最前沿的优秀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典型事迹,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级党组织要为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一线工作人员撑腰鼓劲,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分清主客观原因及其造成的后果,慎用问责手段,防止问责简单化泛化。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电、表格填写、材料报送,不得随意多头向基层单位发通知、要数据、要材料,不得层层加码、搞繁琐哲学,不得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切实为基层减轻精神压力和工作负担。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叶凝碧 通讯员 林开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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