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规部门助企渡难关 土地出让金可延期缴纳
温州新闻客户端
2020-02-26 09:37:05
“疫情暴发,对我们公司房地产开发产生重大影响。为了响应在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的要求,我们合同可能面临违约,怎么办?”记者昨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助企渡难关,该局已明确最新的土地出让金延期缴纳政策。
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该局根据上级政策,明确对于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应在2020年1月24日(含)至疫情消除之日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因受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按期办理出让金缴纳手续的,可延长至疫情消除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到位。
对于急需开工建设的医疗疾控、民生保障、扩大有效投资(房地产项目除外)等项目,土地出让金可延长至疫情消除后3个月内缴纳。经用地单位申请报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办理延期缴纳手续,并签订补充合同,免除相应缓交责任。
据统计,截至2月23日,温州市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共办理建设项目延期开竣工申请255宗、面积7480亩,共受理出让金延期缴纳61宗、面积1494亩,涉及出让金金额77.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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