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公布2020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办法 报名时间为...

2020-06-02 15:22:50

  2020年鹿城区教育系统办园(以下简称:公办园)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今年所有新生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在招生平台中按需完成户籍、房产等关键信息采集。通过大数据比对实现“线上审核、线下免跑”,简化、优化审核步骤,最大范围推进招生“免跑”工作,拓展“无接触政务服务”范畴。

  现将公办园新生网络报名办法通告如下:

  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0日上午8:30开始,至2020年6月17日24:00结束。届时报名系统自动关闭,逾期视同自愿放弃。

  报名对象

  年龄要求: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户籍及产权要求:详见各园区门口粘贴的公告或公办园微信公众号。

  报名办法

  登录浙江政务网网站http://wz.zjzwfw.gov.cn/报名或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报名。 

  本次报名,1名幼儿限报鹿城区域内的1所公办园的1个园区。

  信息审核

  家长填报信息后,报名系统将通过大数据对填报信息分批进行审核比对。对于线上材料通过审核的将免去线下确认环节,对于线上材料无法通过审核的,公办园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书面佐证材料,逾期视同自愿放弃。

  录取说明

  录取按批次和顺序位录取,拟录取对象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请家长及时关注。逾期未到公办园领取入园通知书的,视同自愿放弃。如果未被公办园录取,建议到相对就近的民办园入园或有学位空额的公办园报名。

  第一批预录取对象(配套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录取时间约为7月上旬):

  第一顺序位:适龄幼儿父母在幼儿园坐落的住宅小区持有有效房产;

  第二顺序位:适龄幼儿父母在鹿城无有效房产,幼儿祖辈持住宅小区有效房产,且幼儿、父(母)、祖辈的户口均落户在有效房产之下。

  第二批预录取对象(符合以下政策照顾人员的子女,录取时间约为7月中旬)

  烈军属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现役驻鹿部队军人;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经区级及以上组织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市、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其他需要优先安排的对象等。

  以上符合政策照顾人员的子女除军人外,其他对象原则上必须具备鹿城户籍或其幼儿父母必须持有鹿城房产。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第三批预录取对象(幼儿园如有空余学位,参照往年招生范围,录取周边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录取时间为8月上旬)

  在以上批次录取结束后,幼儿园如仍有空余学位,将再次公布空余学位数,家长可进行二轮补招报名。原则上优先招收鹿城户籍或幼儿父母在鹿城持有房产的幼儿。如有二轮补招计划,请家长于8月上旬关注各公办园微信公众号。

  其他相关事项

  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明确以下政策:

  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招生录取时优先满足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幼儿、父(母)及其祖辈的户口与提供的有效房产房户一致)。

  明确“有效房产”定义。有效房产是指持有的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营业用房、商业用房、生产用房等使用性质为非住宅类的产权证、民间契约(协议)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预警。如幼儿园配套小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超过幼儿园招生数,将根据幼儿父母房产优先及房产登记时间先后为原则按序录取。符合招生条件未被录取的,可向报名幼儿园申请园区之间调剂,不接受调剂的可在8月上旬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园报名。

  公办园新生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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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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