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男子贩卖13名幼儿,卖家竟然是....

今日说法 2020-07-05 20:50:27
黄春秋在从事贩卖婴儿的时候,会在全国不同的QQ群、微信群里面询问贩卖婴儿的父母具体的情况,然后整理之后再转给有需要的人。??

  6月22日

  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

  一个在福建厦门审判的儿童拐卖案

  来自安溪县的黄春秋

  一直在网络上从事贩卖婴儿的不法活动

  让人没想到的是:

  这些被拐卖的儿童是

  亲生父母亲??或父母一方??主动出卖

  ??利用网络寻机

  卖家为婴儿亲生父母

  案件要从2018年11月说起

  厦门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

  下发的一个案情通报:

  有一个名叫黄春秋的人

  一直在网络上从事贩卖婴儿的不法活动

  得到这个线索

  厦门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

  对黄春秋展开调查

  通过网络侦查

  警方发现↓↓

  黄春秋在从事贩卖婴儿的时候,会在全国不同的QQ群、微信群里面询问贩卖婴儿的父母具体的情况,然后整理之后再转给有需要的人。??

  互联网是黄春秋寻找卖家的主要途径,这些人全部是婴儿的亲生父母。??警方从他的生活轨迹、通话记录,??银行卡的??进出账记录进行跟踪和调查,??发现微信??、QQ里面有存在大量??贩卖婴儿的聊天记录。??

  ??2019年1月22日

  厦门警方开始行动

  在翔安区某宾馆将黄春秋抓获

  与他同时落网的还有两个帮手:

  陈玉珠和苏贵德

  居中介绍从中渔利

  竟称自己是在做好事

  在庭审过程中

  黄春秋对成为被告人受审十分委屈

  认为自己居中介绍买卖男婴的行为

  是在做好事

  对于黄春秋试图粉饰自己的犯罪行为

  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黄春秋为非法牟利,通过QQ群收集父母“送养”亲生子信息,谎称自己或亲友要收养,与“送养”父母商谈“送养”事宜、确定“送养”价格,同时,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陈玉珠、苏贵德等人寻找“收养”人,加价收取巨额“收养”费用,隐瞒“送养儿童”疾病信息,居中介绍出卖儿童给他人,通过隐瞒“收养人”真实身份信息及巨额差价的方式获取高额利益。

  2018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8日间,三被告人及“戴宝妈”(另案处理)等先后在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龙岩市,陕西省西安市,江西省南昌市等地多次居中介绍出卖儿童给他人,获利共计53.4095万元。

  对此,本案的法官也进行了解释:

  从黄春秋所实施的??客观行为来看,??他嗅到了??这里面可以从中牟利,??从中进行组织双方,??而且他又是以购买人的身份??先行??跟出卖方进行联系,??了解相关的情况之后,??又把相关的信息提供给收买方,从中牵线搭桥。??虽然签订的协议??体现的是收买方跟买出卖方的协议,但实际上在具体联络的过程当中是少不了黄春秋的,??所以它不单纯是??一种他认为的做好事,??它是出于出卖目的而组织的拐卖人口的犯罪。??虽然这个案件是一个出卖亲生子女的案件,??但只要是以出卖为目的的,他仍然是构成犯罪的。

  利字当头亲情难顾

  新生儿遭贩卖

  都说虎毒不食子

  而这13起被拐卖儿童的案件

  却由亲生父母所出卖

  最小出生才几天,最大的有6周岁

  吴立华(另案处理)

  就是出卖自己亲生儿子

  给他人的其中一个父亲

  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吴立华与妻子属于重组家庭,孩子出生后发现是个病儿,于是二人产生送走儿子的想法。吴立华抱着孩子离开时,他的妻子一再叮嘱不要向人家要钱,??可是吴立华并没有听妻子的话。他把出生仅一个多月的孩子交给了黄春秋和苏贵德,在交易成功后,黄春秋给吴立华转了8万元钱,剩下的4.8万元他和苏贵德分了。拿钱回家后,吴立华并没有把卖孩子的事告诉妻子,??而是大部分还了网贷??。

  在黄春秋拐卖的13个男孩中

  除吴立华的孩子外

  还有另外一名男婴小文也是个病儿

  两个病儿在收买人家里

  并没有得到医治

  2020年4月15日

  厦门中院对这起拐卖儿童案进行宣判

  根据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法庭认为??被告人黄春秋、陈玉珠、苏贵德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拐卖儿童,??其中被告人黄春秋拐卖儿童13人,被告人陈玉珠拐卖儿童4人,被告人苏贵德拐卖儿童1人,??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本案13起犯罪,部分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黄春秋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陈玉珠、苏贵德则起一般介绍的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判决结果

  被告人黄春秋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陈玉珠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被告人苏贵德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继续向被告人黄春秋追缴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8.6095万元,向被告人黄春秋、陈玉珠等人追缴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9.62万元,向被告人黄春秋、苏贵德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18万元。

  做父母不需要持证上岗

  但也不能肆意妄为!

  孩子不是商品

  不管遭遇到什么困难

  亲生父母都不应该随意出售

  对那些卖掉孩子的父母和收养的人

  检察机关已经另案起诉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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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陆珊珊责任编辑:董晶亮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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