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批153件信访件已转办 我省公开首批信访件办理情况

浙江在线 2020-09-14 15:26:44

  11日上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了第十批信访件153件,涉及:大气55件、水26件、土壤24件、噪声19件、生态16件、其他10件、海洋2件、辐射1件。其中,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圈定的重点件8件。

  省信访组立即按工作规程交由所涉11市办理,其中杭州市34件、宁波市37件(重点1件)、温州市11件、湖州市9件(重点2件)、嘉兴市5件、绍兴市14件(重点2件)、金华市11件(重点1件)、衢州市8件(重点1件)、舟山市3件、台州市15件、丽水市6件(重点1件)。

  十批共移交937个信访件,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大气污染382件,占比40.77%;涉水污染182件,占比19.42%;噪声污染109件,占比11.63%;生态101件,占比10.78%;土壤污染96件,占比10.25%;其他58件,占比6.19%;辐射5件,占比0.53%;海洋4件,占比0.43%。63件重点件,涉水污染27件,占比42.86%;土壤污染20件,占比31.75%;大气污染10件,占比15.87%;生态3件,占比4.76%;其他2件,占比3.17%;海洋1件,占比1.59%。按区域分,杭州281件,重点7件;宁波108件,重点9件;温州75件,重点4件;湖州49件,重点6件;嘉兴61件,重点6件;绍兴101件,重点6件;金华82件,重点7件;衢州33件,重点3件;舟山14件,重点1件;台州96件,重点11件;丽水34件,重点2件;省直3件,重点1件。

  9月2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5件,我省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办理。现已公开第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众可登录浙江省政府网浏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一批)》(网址:http://www.zj.gov.cn/art/2020/9/11/art_1546385_57349805.html)进行查看。

  所有信访件均明确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和反馈时间节点。对重点件,明确由所涉地市党政主要领导领办,专人负责,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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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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